第1466章 分封万岛(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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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宋分封,允许诸侯们也可以分封,最主要就是这样的推恩分封,也是对吕宋王室有利的。
这一次分封还有一个很特别的地方,就是秦琅在吕宋本岛,只分封了骑士等三士采邑,没有封五等爵诸侯,甚至连八郎八尉这卿大夫一级也没封一个,最大原因就是要保留吕宋本位制度,让王室始终握有最关键的这块地区。
同时,秦琅也没有把现在已经开发出来的本岛外的诸港给分出去,这些港都是由王室直辖控制。
就比如说绍兴群岛的各个大小岛都封出去了,但群岛上比较重要的公主港,却和周边的地都划为王室直辖领地。同样的还有在海外的诸贸易港、殖民地,这次也都没封,也是纳入王室直辖领地内。
秦俊、秦伦、秦孝忠三人的封地,属于特殊封地,他们的封爵是国王,整个三大岛,都是他们三人的,不过秦琅把三人的各自子孙都没有再封,而是留着给三人自己推恩分封到三岛。
先前吕宋分封的那些大小采邑、领地等,仍相当于是骑士采邑,武士的领地仍为武士采邑,勋封地也仍是勋士采邑不变。
经过这次重新分封,吕宋形成了国王、五等爵诸侯、八郎八尉卿大夫、三士这么四大阶层,但与此时西欧的分封制不同的是,吕宋的分封基本上延续了周朝的分封制,那就是层层分封,皆是王臣。
而以法兰克分封为代表的封建制,却是我封臣的封臣,不是我的封臣,他们不能越级管理,甚至对采邑领地,也有着几乎完全的行政税赋司法等大权的。
但吕宋这次分封过后,却没有放这么大的权。
就算是五等爵诸侯领地,甚至三大特封王国,也都没有立法之权,都要遵守吕宋国所推行的律法税制等,而吕宋本身,又是要遵守沿用大唐律律法规的。
再一个,司法权这块,也基本上只是有一般民事司法权,刑事司法权甚至一些重要的民事案件,也都归于吕宋王国管辖。
税收这块,也是由吕宋王国负责,地方领主们协助,最后把诸侯们该得的那份再分给他们。
军事这块,也是有限权力。
就算是诸侯的领地上,吕宋王国也有权按军事需要设立城堡、港口、烽墩、灯塔、驿站、仓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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