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求婚的若干规定(3/5)
丝毫的毛病……特么的,昨晚他也是醉的啥事也不知道好吧?
第三条,同样是鉴于甲方以粗暴、卑鄙手段强占了乙方,所以乙方即便接受甲方当未婚夫,但双方的关系,却不能让第三者知道,毕竟她是他远房小姨,他就是个鸭子出身……
但可以在无人时,或者在父亲面前,乙方允许甲方和乙方以未婚夫妻关系相处。
这条让沈岳很是有些不满,但也能忍着。
第四条,甲乙双方虽说是未婚夫妻关系,但双方财产必须分清,绝不能混在一起。
“卧槽,这是预防老子吃软饭,或者拿着她的钱去送人呢。”
看到这一条后,沈岳无比的郁闷,真的很想和展小白说,既然大家已经是两口子了,你的钱就是我的钱,还分什么彼此啊?
不过看展小白满脸高冷的样子,摆明了不会同意沈先生无比正确的建议,他只好捏着鼻子认了。
第五条让沈岳心理稍稍平衡了些,乙方承诺,可以给甲方每个月两万块的零花钱,自由支配。
虽说两万块不是太多,但对沈岳来说,还是比坐吃山空好很多。
尤其第五条的附加条件中,还特意注明,甲方如果需要大批资金来干正事,可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仔细考虑、考察过后,再是情斟酌,给,还是不给。
第六条,让沈岳稍稍吃惊长了两个小苹果的展小白,心胸会如此的开阔……在不破坏双方未婚夫妻关系的基础上,甲方可以在外泡妞,乙方不会干涉,更承诺,乙方不会擅自在外钓凯子。
第七条,假如乙方真喜欢上了别的男人,会和甲方友好协商后,在给予不低于一百万的感情补偿,解除双方的夫妻关系,各奔东西。
整个协议,就是这七条。
下面就是甲乙双方的落款,以及年月日。
沈岳刚看完,展小白就说话了:“有意见吗?”
有。
沈岳在心里说:“老子既然已经霸占了你,又要给你跪地求婚说那么多肉麻的话,那么就会捏着鼻子爱你一生一世,生死相依。所以,你不能喜欢别的男人后,和老子解除婚约关系。”
可想到人家展小白写的很清楚,绝不会干涉他在外泡妞那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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