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难缠的四叔(2/3)

我家门口,是我的!”杨若晴饶有耐心的笑道:“四叔你非要说是你的,那你叫它一声嘛,看它搭不搭理你!”

    “哼,你说是你的,那你也叫它一声试试!”杨华明眼珠儿咕噜一转,冷笑着道:“要是它答应你,我这就走。要是它不答应你,那这兔子就是来历不明的,咱对半分!”

    我勒个去!

    杨若晴翻了个白眼,对四叔的无耻下线,再一次刷新了!

    对半分?还敢不敢再无耻一点啊?

    “好哇,那我和四叔就来赌一把。”杨若晴笑嘻嘻说道。

    “我叫它,它要是搭理我,那这兔子就是我的,四叔你滚蛋,一个月都不准来我们这屋。要是它不应我,咱就均分,咋样?”

    杨华明冷笑,这胖丫还说醒了不傻了,这不还傻着嘛?

    兔子是畜生,一个畜生听得懂人话么?哈哈,不管如何,今个这兔子,自己是吃定了!

    “不成,要是你输了,这整只兔子,还有你屋里那下蛋的母鸡,都得归我,这算是你对我这个长辈的赔礼道歉!”

    “成交!”杨若晴说道。

    那边,孙氏紧张的看着这一切,也觉得杨若晴提出的赌约有点荒诞。

    兔子怎么会晓得搭理人呢?

    完了完了,晴儿是不是没睡清醒呀?咋跟老四提出这么个赌约来,这下好了,兔子没了,唯一下蛋的母鸡也得赔进去了!

    孙氏正想要出来打圆场阻止,大不了分半只兔子给老四就是了,可是,杨华明却没给孙氏机会。

    “胖丫,你叫它呀,磨蹭个啥?赶紧叫呀?”杨华明迫不及待的催促着。

    杨若晴笑了,“嘿嘿,催个屁啊,我这不先跟它沟通一下嘛!”

    说完,杨若晴抬手轻轻抚摸着兔子的后脊背,垂下眼,咳嗽了声,“兔子啊,你是不是我家的兔子?是就应一声哈!”

    话音才落,那一直在她手里挣扎的兔子,突然好像安静了下来,然后,它抬起脑袋,张了张嘴,喉咙里发出一阵奇怪的咕噜咕噜声。

    三瓣儿的嘴巴扇动了几下,竟然当真从嘴里发出两个非常单调的音符:“唧唧……”

    “哈哈,它果真给我回应了!四叔,你还有啥好说的?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

异世尸皇
异世尸皇
僵尸,集天地怨气、晦气而生。不老、不死、不灭,被天、地、人三界摒弃在众生大道之外,浪荡无依、流离失所。身体僵硬,在人世间以怨为力,以血为食,用众生鲜血宣泄无尽的孤寂!
书山剑客
洪荒:我就酿个酒,怎么成圣了?
洪荒:我就酿个酒,怎么成圣了?
江尘穿越洪荒,成为截教一个寂寂无名的记名弟子。 幸好,神级酿酒系统绑定,伴生时空酒窖。 万物皆可酿酒,且增幅效果逆天。 酒中修行,醉里参禅! 于是,一个不思修行,只知酿酒的截教弟子逆天崛起 通天:“徒儿,可是又酿出什么顶级美酒了?为师已经想要大醉一场了啊。” 元始:“江尘师侄,本座以一件极品先天灵宝,换取一杯美酒,可好?!” 老子:“一杯美酒增加百万年修为?那我还炼什么丹?” 终于,这一日,江尘一
老随风
执掌五雷行两界
执掌五雷行两界
一枚祖传五雷令,可以穿越异世界。 在现代无法修炼和施展的道法,居然可以在异界使用! 如此一来,岂不是长
西瓜吃葡萄
重生归来才解开身世之谜
重生归来才解开身世之谜
重生+空间+智谋+悬疑 前世,弟弟因病需要费用,沈青被唯一的朋友邱兰联合自己的父亲坑害,到死方知自己曾经考上大学却被冒名顶替,才知道自己不是父母亲生的孩子,而是捡来的。 重生归来,她才知道自己十八年认贼作父,为了弥补前世的遗憾,高考之前她强迫自己隐忍,可是在这个过程中却发现自己的身世并不简单,她的身世,和很多前世并不了解的疑团一点点的解开。 这一世她意外获得空间这个金手指和超凡的听力,在不断成长的
请叫我安琪姐
洪荒:人族当立,开局罢免太上
洪荒:人族当立,开局罢免太上
穿越洪荒,为躲避量劫,选择闭关变强。 巫妖量劫。 妖族死意屠戮人族,哀鸿遍野,尸骨无存。 人族三祖率领仅剩的百万人族求女娲,拜太上。 可圣人却无动于衷。 叶玄闭关百万年,出关便听到人族的哀嚎声,绝望声。 怒而出关,斩妖族,罢太上,抽女娲,捍卫人族的尊严。 …… “我,叶玄,人族老祖,今日宣布,人族立!”
胡先生
吞噬星空之血海魔主
吞噬星空之血海魔主
大涅槃期间,冥海救下罗峰祖父一家,结伴逃亡途中,因为救罗洪国被凶兽杀死。 醒来后,
强中更有强
财富自由从高冷女医生倒追开始
财富自由从高冷女医生倒追开始
【这是本小白文,雪白的白】 25岁离职后,卓桐觉醒钞能力系统,和特定女生互动,就能获得奖励。 他从此“被
清醒的西蓝花
我在美恐世界捡属性
我在美恐世界捡属性
李夜穿越到美剧的世界,觉醒捡属性系统,随后发现这个世界并不简单,不仅有温家双煞,还有康斯坦丁、女巫、狼人、吸血鬼等人物。 上帝不知所踪,天使开始争权夺利,恶魔想要占领人间。 (邪恶力量、杰森大战弗莱迪、范海辛、女巫集会、始祖家族、吸血鬼日记、夜雾杀机、寂静岭、康斯坦丁……)
困难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