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不是解释,是把他逼上法庭的台(2/3)
你敢起诉,就上庭见;你不敢起诉,就闭嘴。
中午回公司,法务又把一份“公司告知函”发给她确认。
内容很硬:公司已收到周明寄来的不实函件,要求其停止以任何方式骚扰公司办公秩序、停止散布不实信息,否则公司将报警并追究法律责任。函件走EMS,留回执。
林晚只回:“同意,辛苦。”
她没要求公司替她“澄清”,也没要求公司“站队”。
她只要公司守住流程:不让周明把公司当舞台。
下午三点,周明的短信又来了,语气明显带着“你别装”的挑衅:
【“公证?你公证什么?你欠我的你心里清楚。你敢不敢当面跟我对质?”】
林晚看完,没回。
截图归档转律师。
然后把“当面对质”四个字划重点。
他每次想见面,都不是为了对质,是为了把你拉回情绪场、拉回争吵场——只要你开口,他就能抓住你的话做文章。
林晚不见。
她要对质,就去法院对质。
傍晚,何律师给她回了个方案,很简洁:
1)把《零借款声明》公证受理回执补交法院,说明对方以虚构债务持续施压;
2)向警方补交,强调对方涉嫌虚构债务、伪造机构印章(“法律事务部”)进行恐吓;
3)若对方真的起诉,反向主张恶意诉讼/名誉侵权等(视具体证据)。
林晚回:“按这个走。”
她当晚就把公证受理回执、声明文本、以及周明短信“公证什么?”截图打包,发给法院窗口补交,并同步发到派出所工作号做补录。
她不拖。
第四卷的节奏就是:对方出招越阴,你推进流程越快。
晚上回家,林母还在担心:“你写声明有用吗?他会不会真的告你?”
林晚把文件袋放进抽屉,抽屉“咔哒”一声关上,语气很实在:“他敢告,就让他告。告了他就得拿证据。证据拿不出来,他就是在自爆。现在他最想要的是让我怕,让我私下给他钱了事。”
林母咬牙:“那你给吗?”
林晚摇头:“不给。给一次,他就知道这招好用,会有第二次、第三次。钱给出去,麻烦还在。”
她停了停,说了一句更冷静的话:“第四卷不是求他停,是把他逼到只能承担后果。”
夜里十一点,租客发来一条消息:“林姐,今天门口没动静,巡逻表也签了。门铃没再报警。”
林晚回:“好。照旧。”
发完,她看着电脑里的文件夹,忽然觉得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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