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他开始“让大家知道”:半夜往她公司群里丢小作文(2/3)
声哗哗响,热气把镜子蒙白。她洗头的时候,脑子里反而很清楚:他现在在赌她会慌,会解释,会在群里跟他对骂。
只要她回一句,他就能截图、断章取义、继续扩散。
她不回,他就只能单方面表演。
表演久了,会显得他更像闹事的人。
她洗完出来,手机已经炸了。
HR回她:“我们已经联系IT管理员,已将该账号移出群,并在群里发了提醒:外部人员信息勿传播,相关情况交由法务处理。监控和后台记录会留存。”
法务也回:“你把材料发我,我们会出律师函/告知函,必要时走报警。今晚你不要在群里回应。”
林晚回了两个字:“收到。”
然后把刚才录屏和截图打包发过去。
她没有删群消息。
删了就没证据。
她只静静看着群里几条后续:
有人发“大家别传播,等公司通知”。
有人发“已经踢出群了”。
还有人发“别再@林晚了”。
群里又恢复了工作气氛,像什么都没发生。
可林晚知道——名声战已经开打。
而名声战最怕的是你去解释。
解释就是给对方续命。
第二天上午,法务把她叫到小会议室。
桌上放着一份打印好的材料清单,三样东西被圈了起来:
1)法院训诫谈话笔录(禁止接触/不得通过第三方施压)
2)派出所接报回执(诱导换账户/张贴假通知)
3)公司群内散布不实信息的录屏截图(时间、群名、账号信息)
法务推了推眼镜,语气很职业:“我们会以公司名义出具告知函,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害公司及员工名誉、停止骚扰办公秩序,否则公司将报警并追究法律责任。你个人这边,我们建议律师函同步发出。”
林晚只问一个很实在的问题:“寄出去能不能让他收得到?别让他装没看见。”
法务点头:“走EMS或法院认可的送达方式,留回执。必要时我们也可以用短信/邮箱同步告知,形成送达证据。”
林晚“嗯”了一声。
她不需要赢一场口水仗。
她只需要让每一步都可追溯。
中午,何律师发来一份简短的“停止侵害通知书”模板,字句很冷静:
立即停止以任何方式联系、骚扰、诽谤当事人及其工作单位、租客、物业
立即停止散布不实信息、冒充身份、张贴虚假通知、诱导转账
逾期不停止,将依法申请法院采取更强制措施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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