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0章 好大的官威(2/3)
正。昏官县令,草菅人命。
而谁也不知道,那份求援的公牍根本不需要送出去了。
因为西城郡丞,已经带着五百甲士,抵近了南郑城门。
南郑令喘着粗气,大步跨入县署。
堂上,代署县事的县丞正端坐。
见县令步入,起身抚平衣袖,依吏礼拱手行礼。
县令没有理会,他提着衣摆,大步踏上堂阶,径直走到主案之后落座。
“县丞!”县令猛拍木案,决定先发制人,“本官暂归私舍,托你代管寻常簿籍。谁许你升堂擅断、非议已结旧案?”
刘掌柜跪在阶下,浑身发抖。
“你是县丞,辅吏而已!竟敢翻我已定之狱,妄言本官杀良冒功!”县令站起,指着县丞的鼻子,“此乃越权干政!”
字字诛心,汉律严苛,已定死刑案卷封存的旧案,副手绝无权力单方面推翻宣告无罪。
这便是县令死死咬住的把柄。只要坐实越权,县丞今日所言便皆是谵语。
县丞不慌。
他立于堂前腰背挺直,双手拢在袖中从容应答,声音清朗直传廊下:“明府暂离县署,乡民诣廷自言女子失踪,此乃新案。臣代受状、录爰书,此为分内代管之事,并非擅断旧狱。”
县令眼角抽搐:“那前四案又作何解释?”
“至于此前四案,臣并非私自翻狱。”县丞迎上县令的目光,“臣阅案卷,四案无目击、无赃证、不见被掠女子。凭单薄口供便定死罪。臣依律存疑,录异辞附于简册,待上报郡府,请府君复审。”
他顿了顿,掷地有声:“臣只是存疑上书,不曾擅改已定刑狱,何来越权?”
字正腔圆,滴水不漏。
廊下旁听的百姓面面相觑。
县令本想借官威定罪,但是县丞只是记录存疑,没有直接判案。这在汉律中,是辅吏的正当权力。
县令呼吸急促,恼羞成怒:“案子早已了结,人已伏诛!你当众在县廷,对百姓说此案有疑,便是蛊惑乡民,动摇县治!”
县丞上前一步,目光如炬:“汉律允许狱吏有疑则谳,有异议可附书。臣录实情,以备郡守察阅,是守律法,非敢诋毁长吏。如今数十女子仍在失踪,新案频发,若掩盖疑点,不向上禀明,一旦郡府日后自行察访……”
县丞语气转冷:“你我二人,皆坐渎职之罪,您担得起吗?”
县令胸口剧烈起伏,额角青筋暴跳。
他无法反驳汉律,也绝不能让这份带着“疑点”的文书送到西城郡。
“巧言令色!”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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