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6章 陈国栋的身份(1/4)
陈大鹏挂了电话后。
再次登入内部档案系统,把赵正平案卷的电子版调了出来。
这是他这段时间第四次翻这份案卷了。
之前几次,他主要看的是资金流向和审批签字,重点关注的是那些有明确来源和去向的记录。
但这一次,他换了角度——
专门看备注栏。
他把案卷翻到第三本的第二十七页。
那一页的右下角,有一行小字,是当年侦查人员写的备注——
“据知情人反映,赵正平曾通过一名省城商人陈某某协助转移部分资金至境外。
该商人身份尚未查实,因证据不足未予追查。”
陈大鹏把这一行字看了两遍。
上次他注意到这段备注时,只从中辨认出了“陈国栋”三个字,然后就把注意力转向了别处。
但这一次,他盯着“据知情人反映”那几个字,停住了。
这个“知情人”是谁?
当年的侦查人员没有在备注里记录名字,也没有在案卷里附相关的询问笔录。
这说明有两种可能——
要么是知情人要求匿名,要么是侦查人员认为这条线索不够重要,没有深挖。
陈大鹏倾向于第一种可能。
他翻到案卷的附件清单,找到备注对应的原始讯问笔录。
笔录的编号跟备注栏里标注的页码是一致的,但当他翻到那一页时,发现笔录的内容被折叠了起来,只露出了一段标注为“与本案无关,仅供参考”的文字。
赵正平在交代问题时提过一句:“资金出境的事,我是通过一个姓陈的商人办的,他在省城做了很多年贸易,有境外的渠道。后来他去了哪里,我不知道。”
陈大鹏把这段文字反复看了几遍。
赵正平说“后来他去了哪里,我不知道”——这句话意味着两件事:
第一,赵正平跟陈国栋的合作至少在案发前就已经中断了;
第二,陈国栋离开的时间点,可能比赵正平被留置更早。
一个在赵正平案发前就已经离开的人,后来去了哪里?
又为谁在做事?
陈大鹏把陈国栋的名字输入内部协查系统,系统提示“无有效关联记录”。
他又换了几个关键词——
“陈国栋+省城”
“陈国栋+境外”
“陈国栋+开曼”——
依然没有结果。
他靠在椅背上,盯着屏幕上那行“无有效关联记录”,想了一会儿。
一个没有任何记录的人,要么是普通人,要么是被人刻意抹去了所有痕迹的人。
陈国栋不是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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