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6、拆门(5/6)
:“修改人是苏清雪。公司股东百分之三点五。修改生效。”
林川不在基地。
林帆想起他离开时说过的话。
如果以后公司需要律师,可以联系他。
他拿起通讯器。
“霍远,联系林川。”
“已发送律师咨询。”
“他要多少钱?”
“四千泰铢每小时。”
“先付一小时。”
“公司账户余额不足。”
林帆看向转账进度。
百分之七十二。
“从我个人账户扣。”
“你的个人账户余额八百三十泰铢。”
“付。”
霍远沉默了两秒。
“已支付。”
林川的声音传来:“我正在机场。你最好说明情况。”
“苏清雪复活,要求追回两百三十一亿。”
“她是否完成了人格重组?”
“没有。”
“那她有没有独立身体?”
“有。”
林川问:“谁的身体?”
林帆看向019号。
“公司的培养体。”
“培养体有没有完成自然人登记?”
“已经登记。姓名林九。”
林远在后面补充:“监护人是我。”
林川说:“这就麻烦了。自然人登记不等于人格权确认。你们需要确认林九的意识是不是苏清雪。”
“设备确认他是苏清雪。”
“设备属于谁?”
“苏清雪。”
“那设备的证词不能作为唯一证据。”
林帆说:“我需要冻结资产。”
“理由?”
“资产所有权争议。”
“可以申请冻结。但需要保证金。”
“多少?”
“百分之十。”
“二十三亿一千四百六十万。”
“对。”
林帆看向霍远。
“公司账户里有多少钱?”
“转账完成后,余额为八百二十万。”
“够缴保证金吗?”
“不够。”
林川说:“还有一种办法。”
“什么?”
“让苏清雪先证明她拥有这笔钱。只要她无法证明自己具备完整主体资格,银行就不能执行她的二次确认。”
林帆看着019号。
“她已经在公司的系统里确认了。”
“公司系统不等于银行。”
“她掌握三百六十七个宿主。”
“那就让她承担三百六十七个宿主的责任。”
林川说:“谁签署了人格托管协议?”
“苏清雪。”
“宿主本人签字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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