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4章 等责(1/3)
建造佛寺怎么和律法诉讼扯到一块去了?
李灵德闻言一惊,想问个究竟,高殷已经放下帐帘,一副不打算多说的样子;她也不好追问,只能看着高殷车驾远去而行礼,在之后的时间里慢慢思索,推敲着至尊此言的深意。
她不知道后世的律师模式有多重要,合理的诉讼机制在追求治下无讼的古代没有发育的土壤,其中的关窍哪怕让诸葛亮、房玄龄等明谋国士来思考,也根本无法理解——不是他们想不通高殷追求诉讼制度化和程序化,而是不知道为什么要提高诉讼数量,这样只会引起百姓无限追讨,提高民野的纷争频率,最终不利于国家稳定。
对中国来说,百姓就本本分分地当牛马,安心给上层打工种地提供赋税就完事了,牛马之间的矛盾他们不屑理会,这种事只要在祭拜和下诏的时候对着老天嚎两嗓子“为了万民”就可以了。
但高殷来自现代,十分清楚人和人的交往既然有美好的相遇,也就有丑陋的相处,哪怕恋人也时常会因为感情变质而分崩离析,何况涉及到种种利益相关的事情?
人们的恋情因宗法制和婚姻制度被锁定,高殷自己是受益者,也就不打算改,不然所有妃子跟他谈起人人平等、自由意志,要求额外的补偿,那高殷也只好伸出屠刀作为她们的青春损失费了;
但诉讼这件事则不同,可以说其中隐含了中国治乱兴亡的脉络。
春秋战国之所以能有百家争鸣,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时人默认君与臣各有应尽的道义与职分,无论是《论语》的“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还是《孟子》的“父子有亲,君臣有义”,以及最经典的“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雠”,都在确定这种权责关系。
各人的地位随着社会分工不同而不同,不过每个地位都有自己要遵守的原则和权责,是毫无疑虑的,所以会有镐京国人不满周厉王的暴政,集结起来推翻周厉王统治之事,因为周王乃至后世天子的本质,就是部落氏族中的大祭司、大族长和大军团长的代表,在神权行政权以及军权方面都负有最终的责任,也因此获得了最高决策权。
因此春秋时期的贵族们经常亲自上阵,打仗不仅是他们的义务,甚至还是特权。
而秦制之所以残暴,就是改变了这种政治默契,所有人只履行义务,享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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