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白令无印,活笔自封(5/12)
路径、刻时对照。核验链一走,对方就必须解释:这页纸从哪里来,谁塞的,为什么刚好在执事房封存时出现。
江砚先不辩“我没写”。他只按流程问:“此白令发现刻时?”
执事答:“刚刚,掌律钉时之后半刻。”
江砚再问:“发现位置?门缝下?门缝封签是否破?”
执事:“门缝下,封签未破,像从外侧塞入。”
江砚点头,声音平稳:“封签未破,说明塞入发生在封签贴之前,或由贴签者塞入。执事房封签是谁贴?谁在场?记录何在?”
那执事一愣,看向掌律。
沈执立刻接上:“把执事房封签贴签人员名单与刻时调出来。白令既从门缝塞入,必有动作节点。”
掌律的眼神从江砚身上移开,落到那页白令上:“这纸,先封为证,不作指控。沈执,核验。”
沈执接过白令,却没有用手直接触纸边,而是取出一张透明的“覆证膜”把纸覆住,再用“印影纸”拓边缘压纹。掌律堂做核验,最先看的不是字,而是纸。
江砚趁机开口:“掌律,我请求自封。”
“自封?”屋里几个人一怔。
江砚抬手,把自己一直用的那支笔放到案上:“此刻起,我不再执此笔。请掌律堂封存此笔笔尖墨迹、笔杆指纹、近半刻书写样本。并将我从执事房与备案室纸源链中隔离。若有人要写我‘代拟白令’,请先证明:纸源来自我可接触处、墨迹来自我笔、刻时来自我动作链。”
他这一步,是把“活笔”变成“封笔”。封笔之后,对方再想用“你写的”来咬他,就必须过证物链。证物链一旦过不去,罪名就会反噬写罪名的人。
沈执看了江砚一眼,眼底第一次出现一丝明显的赞许:“这是最合规的自救。”
掌律淡淡道:“准。封笔。”
执事立刻取出封笔袋,把江砚的笔封存,编号,落刻时,贴签,盖“执”字印。江砚的手空了,心却更稳。手空意味着他暂时无法再写,但也意味着他暂时不再是最容易被栽赃的那支笔。
沈执继续核验白令。他用放大镜看纸纤维断口,断口很齐,像被裁刀裁过;纸面压纹呈现两道浅浅的平行线,这是执事房格式纸的压纹特征;墨色偏黑,渗透深,像新墨;但字迹刻意压轻,像模仿旧墨的“干笔”效果。
“纸源是执事房格式纸。”沈执下结论,“不是随便一张白纸。”
掌律问:“执事房格式纸谁能取?”
执事答:“执事房掌管,需执事签。紧急时可先取后补。”
掌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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