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作为环境构成的土匪(2/4)
洋行出售的,也是启蒙运动和法国大革命的成果,即生活在民主宪政制度中的公民的权利。这些东西在中国格外值钱。
享用公共产品很容易搭便车。公民已经为这些产品纳过税,付过钱,要求军队和兵舰保护的时候就不必另外交费,军费已由法国的全体纳税人分摊了。正因为这样,吉利洋行只要按常规纳税,就可以享受昂贵的服务,并靠私下出售这种服务赚大钱。而法国政府则要严格把关,生怕中国人冒充他们的公民,赚法国纳税人的便宜。
从1920年到1927年,聚福洋行一直以挂旗费的方式从法国公民手里买法国政府的公共服务,因而经营顺利,资本翻了一番。1927年,法国政府察觉了他们的猫腻,声称他们的公司不合规矩,不能享受法国的保护,必须改成股份制公司,法方的股份必须占到三分之一以上。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描写的场面:吉利洋行和聚福洋行签定了一份合乎规矩股份公司的章程,法国吉利洋行的股份占三分之一。同时,双方又签定了一份密约,声明法方的股份是虚股,实际上仍然维持挂旗费交易。
从清末开始,欧美国家的公民就开始向中国船商出售自己的公民权利,后来竟发展为一项产业。据光绪二十九年七月二十五日(1903年)《外交报》报道,“镇江所有华船,近由美日两国商人,代为经理,悬挂洋旗,以免地方官封差之累。常镇关道郭观察闻之,照会美日领事,谓该商并不买卖货物,专以兜销船旗为事,务请勒令闭歇云。”[121]
1905年2月7日《时报》发自镇江的报道说,美国领事葛威布,报请该国外交部批准,美国商人在华“为人挂旗之产业”,一概不予保护。[122]
顺便说一句,挂旗交易在航运之外的领域也不罕见。北军将领冯玉祥在《我的生活》[123]中描写了民国初年的两段见闻,抄录下来作为本节的结尾:
我们刚到常德的时候,一进城就看见许多商店门前挂着日本国旗,街头上并张贴着日本兵舰保境安民的布告,这使人惊奇极了。我想,这里既没有割让给日本,也没有被日军占领,又不是日本租界,怎么有这种景象呢?马上就请薛子良四出打听。打听出来了,说这是商家的把戏,商家为避免溃兵抢掠,无法可想,所以要求日本兵舰保护。因为常德一带是南北军交讧的要冲。北军胜了,南军溃退时要大肆劫掠,南军打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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