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骗得亲事(3/4)
成的病情逐渐好转。
白万却突然提出一个让沈方成意想不到的要求。他以女儿照顾了沈方成,不能再嫁人为由,坚持要沈解元认下这门亲事。
沈方成听后,顿时脸色变得十分难看,他哭丧着脸向白万诉说着自己家里的情况。原来,沈解元早在十岁时就已经定了亲,而且对方也是一个门当户对的好人家。
沈方成接着说道:“我没有碰过你的女儿,对你的女儿也并没有非分之想,只是把她当作妹妹一样看待。我早已经有了未婚妻,实在不能再娶你的女儿。不过,你放心,我会认下你为义父,以后一定会加倍报答你们白家的恩情。”
白万听了沈方成的话,自然是不肯答应。他气愤地说道:“那我女儿的清白岂不是毁了?她以后还能嫁给谁呢?绝对不行!你一定要娶了我女儿!”说罢,白万和他的女儿便死死拉住沈方成,不让他离开。
白氏更是哭得梨花带雨,她哭诉道:“我的清白都没了,你要是不娶我,我就只有一死了之。而且,我在死之前一定会去衙门告你忘恩负义、恩将仇报……到时候,你就永远也做不了官了!”
面对这样的局面,沈方成感到十分无奈。他提出愿意补偿一笔丰厚的银子给白家,但白万和白氏却依然不为所动,坚决不肯点头。
当时,白万有官职在身,又在京城生活多年,沈方成无官无职,又来自外乡,奈何不了白万父女的纠缠。
为了自己的前程和名声,沈方成最终还是在白万父女的逼迫下,无奈地认下了这门亲事。
白万立刻将长女嫁给了沈方成,还说:“你看,我们白家并不嫌弃你还没官没职,将长女许给你为妻。你以后可别为官后做个负心人,那样我们白家会坏你的名声,让你永远升不了官。”
那位从小与沈方成定下亲事的女子,原本她应是沈家的正妻,却被贬为小妾。这位女子,正是沈二小姐的姨娘丁氏。
丁氏在生下儿子后仅仅半年,便不幸离世。她的小儿子沈齐诚,则被沈方正记为嫡子。
白氏之所以会同意这一安排,其实是因为她提出了一个条件作为交换:“将庶子记为嫡子也并非不可,但老爷必须保证,此后绝不再与其他人生下儿子。”
正因为白家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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