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 这种方式的优势显而易见(3/5)
许大茂。
“所谓加盟模式很好理解。
就是招募想做生意的人来加入我们,收取加盟费并按比例提成毛利。”
“我们会为加盟者提供经营方式、产品、商标等所有必要元素。
换句话说,店面归他们所有,但品牌属于我们。”
“加盟商需严格遵循我们的规定经营,我们会从中抽取部分利润及加盟费用。”
许大茂简要介绍了加盟模式。
加盟模式确实简单易懂。
首先,要有特许权持有人,即加盟连锁的领导者,也就是许大茂。
作为盟主,他掌握着能带来经营收益的特殊权利,包括产品、服务、技术、商号、标识等。
盟主与加盟者通过合同形成主要联结。
加盟者拥有店铺的所有权,即他们是自己店铺的主人。
然而,加盟者需遵循盟主制定的各项规定,无权自主经营。
盟主可收取一定费用,通常是加盟费,以及基于销售额或毛利的分成。
这种方式的优势显而易见:
首先,能迅速获得收益,无论他人经营状况如何,加盟费是固定的。
其次,加盟者会更用心经营,因店铺属于他们自己。
采用加盟模式的原因在于难以全面管理众多分店。
若拥有上千家分店,在信息传递缓慢的时代确实不易掌控。
因此,加盟模式更为实际。
听完许大茂的解释后,韩春明终于理解了加盟模式的概念。
此模式确有许多优点。
“大茂叔果然名不虚传,想出如此妙计,真是令人佩服!”
韩春明由衷地称赞道。
“既然明白其价值,就努力去做。
加盟模式有利可图,关键在于宣传,这方面需要你自己想办法。”
许大茂叮嘱韩春明。
韩春明点头同意。
至此,事情基本敲定。
随后,于莉和涛子前往不同城市考察市场,为开设分店做准备。
在那个年代于外地开设分店并非易事。
当时电脑尚未普及,互联网也未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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