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曹叡太和年间的军政大事(4/4)
辽东太守之职。
太和三年(公元229年)的夏天,魏国宫廷被一层哀伤的阴云所笼罩。四月,元城王曹礼因病离世,他的离去让亲眷们悲痛不已,也让宫廷内外沉浸在一片肃穆之中。紧接着,六月癸卯日,繁阳王曹穆也没能抵挡病魔的侵袭,匆匆离开了人世。这接连的噩耗,让曹叡的心中满是伤痛,他为失去两位亲人而哀伤,却也不得不强打起精神,处理国家的诸多事务。
戊申日,曹叡怀着对先辈的崇敬之情,追尊高祖大长秋为高皇帝,其夫人吴氏为高皇后。这一追尊之举,不仅是对祖先的缅怀,更是向天下彰显大魏皇室的传承与尊严。
秋七月,曹叡深知皇室血脉传承和正统维护的重要性,于是颁布了一道意义深远的诏书。他在诏书中说道:“按照礼制,若是王后没有子嗣,选择宗室支子来继承大宗,那么此人就应当肩负起传承正统、秉持公义的重任,怎能再去顾念自己的私亲呢!就像汉宣帝继承汉昭帝的皇位后,给自己的父亲悼考加上了皇号;汉哀帝以藩王身份被拥立,董宏等人却拿已灭亡的秦朝之事迷惑朝廷,致使哀帝尊恭皇,在京都立庙,还过度宠爱藩王姬妾,让她们与长信宫的太后平起平坐,在前殿排列亲属位次,在东宫并立四位太后,这种僭越行为毫无节制,最终导致人神共愤。哀帝还将师丹的忠谏视为罪过,从而引发了丁、傅两家被火刑的灾祸。从那以后,这类错误的行为不断延续。以前鲁文公颠倒祭祀顺序,罪过在于夏父;宋国违背法度,华元遭到世人的指责。现在,我命令公卿和相关部门,要以这些前代的事为深刻警戒。以后万一有诸侯入朝继承皇位,必须明白作为后嗣的大义;若有人敢用奸佞谄媚之词误导君主,胡乱建立不正统的名号来干扰正统,把亲生父亲称为皇,把亲生母亲称为后,朝中重臣可将其诛杀,绝不赦免。这些规定要写在金策上,藏在宗庙里,记录在国家的典章制度中。”这道诏书一下,满朝文武皆谨慎铭记,深知这关乎国家的根本礼制和皇室的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