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1/6)
陆俭自己就是开粮铺的,深知其中的门道。没有些实力,是做不动粮食贸易的,更别提如今海上还有贼寇,这种算不上“暴利”的生意,风险更大。
可这少年竟然不要明晃晃的银子,反而选了长久的生意?这胆量和见识,实在让人惊叹。
略一沉吟,陆俭笑道:“那若是贤弟带了几艘船运米,鄙人岂不要折本?”
“若陆公子只送这一次信,自然不够划算。但若经常往来,多一个稳固的信使岂不更好?”程曦反问道。
这就是性价比的问题了。这次他能冒然选自己送信,那下次呢?米价打折虽说有些损失,但能培养一个商业伙伴,可就划算太多了。
生意越大,两人之间的关系也就越牢靠,更别提这可是走私贸易,除了运粮,难道就不能运点别的吗?
深深看了眼那年轻得过分、也俊俏得过分的少年郎,陆俭笑道:“程贤弟如此胆魄,陆某倒是愿交这个朋友。今后只要是你的船,鄙店的米粮都按七折卖你,这价钱可比安氏的发船价还便宜了。”
安氏是合浦最大的粮食商号,其船队的发船价也是市面上最低的。比安氏还低,折扣可想而知。
程曦点头:“烦劳陆公子立契。”
这可是正儿八经的合约了,只要陆俭署名,这契书拿到陆家的店铺都是管用的。先君子后小人,把契约放在信诺之上,这人倒是有些商人脾性。
以陆俭的目光,又岂能看不出这两人中是姓程的小子掌事,有这等头脑,掌控船队应该也只是时间问题。
微微一笑,陆俭并不废话,提笔写了起来。不多时,一式两份的契书写成,摆在了程曦面前。
那笔字端方中透着潇洒,就如其人,内容也十分利落,没有任何模棱两可的陷阱。读完,程曦道:“我不会用软笔,可否取一根鹅毛?”
他不会用毛笔,还是不想显露笔体?陆俭神色不变,只吩咐道:“把我的鹅羽笔取来。”
掌柜立刻转身出屋,不多时取了个匣子回来,打开一看,竟然是一支造型优雅、笔尖镶金的鹅毛笔。
恐怕是沿着海路,从西方哪国传来的吧?
程曦也不客气,提笔沾了沾墨,利落地在两份文书上写下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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