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当歌伎(2/5)
、嫡母、生母、庶母,这些我都能领会,可这‘慈母’又指的是哪位呢?”
老吏捋了捋胡须,耐心解释道:“若嫡母或生母早亡,孩童由父亲的妾室抚育成人,那这妾室便是此子的慈母。”
“原来如此。”李佑恍然大悟,不禁感叹这律法中的门道还真不少,很多司法用词和日常俗语大不相同,确实需要行家指点。
李佑接着往下读,当看到关于刑罚的部分时,不禁倒吸一口凉气。这唐律的刑罚种类繁多,且极为严苛。像什么谋反、谋大逆、谋叛等重罪,那刑罚之严酷自不必说。就连一些寻常的犯罪行为,处罚也相当重。
比如斗殴致人重伤,根据情节轻重,可能会被处以徒刑甚至死刑;若是盗窃,除了追回赃物,还要根据盗窃数额和情节施以笞刑、杖刑,重者可能被流放。
李佑继续翻看着,又看到关于家族伦理犯罪的条文,不禁皱起了眉头。若子孙咒骂、殴打长辈(父慈子孝),那可是大罪,要受到严厉惩处;兄弟之间若是为了争夺家产而互相伤害,同样也要被治罪。
李佑忍不住询问老吏:“先生,这兄弟间因家产起纷争,真会被如此重罚吗?”
老吏苦笑着说:“律法虽严,但也得看实际情况。前年城东陈记布庄,兄弟俩为三间铺面打得头破血流。最后哥哥挨了二十脊杖,弟弟发配三百里。
若是寒门小户,倒能劝和了事。可要是高门大族——\"那官府自然会依法处置。毕竟这律法是维护世道安稳的根本,不能轻易废弛。”
李佑点了点头,继续研读。这一看,才发现这《唐律疏议》所涵盖的内容极为广泛,从官员的职守到百姓的日常行为,从田产交易到婚姻嫁娶,几乎无所不包。
白天在刑房,李佑只看完了几篇。天色渐晚,他抱着这本《唐律疏议》,准备拿回县衙内宅接着看。临走前,他突然想起苏皓提的书童之事,便向老吏问道:“先生,我想问问,那义男(奴仆)入的是什么户籍呢?”
老吏微微一愣,随后详细解释道:“户籍分主户和附户。与主人同住的义男,附籍在主家主户之下,视同主家的晚辈;若有自己的田产且分开居住的义男,则单独落籍为附户,地位与主家雇佣的帮工类似。另外,若是收养义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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