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林太平此子,大有可为(3/4)
林太平此子,大有可为。
将来必定是个人物。
摩挲着满是胡渣的下巴,胡大力有点不好意思:“刘洪这人,我估计关不了多久,一两天就会放出来。到时候我会提前跟你通口气,你得多小心一点。”
林太平点了点头。
刚才他已经从胡大力嘴中大概知晓了刘洪这人的来历。
倒也不放在心上。
他可是堂堂正正的捕快,怎么会怕一个街溜子?
不过,有件事情可得提前跟胡捕头说好了。
“胡捕头,这摆摊挣的钱——”
林太平人畜无害地挠着头,“嘿嘿”干笑着,看向胡大力。
“呃……”
胡大力迟疑了一下。
被李二牛那几个便衣捕快一番折腾,他很难把摆摊跟挣钱这两个词联系在一起。
盯梢才是最主要的。
挣钱,不是可有可无吗?
行动顶多也就这几天,能挣几个钱?
还是做个人情给林太平算了。
不能寒了年轻人的心。
“我身为阳谷县总捕头,一个月薪俸三两四钱。不像你们,每月只拿不到一两银子。”
胡大力器重地拍了拍林太平肩膀:“摆摊的收入虽然不多,蚊子再小也是肉,你就自己留着补贴家用吧!”
“多谢胡捕头!”
林太平等的就是这句话,赶紧打蛇随棍上。
要是胡大力知道,林太平摆了小半天的摊,就挣了他一个月的薪俸,心里会怎么想?
两人很快结束了这次短暂的碰头。
林太平迅速返回了自己的摊位。
胡大力直接指挥手下,把胖瘦两位书生带回了衙门。
走的时候,还顺走了林太平加了酥筋软骨五香粉的那碗鸡汤面。
按照胡大力后来的说法,是要拿给沈红绫作为证明。
免得那个小娘皮老说咱们阳谷县捕快不行。
林太平看得出胡大力的欲言又止和难以启齿。
一个字:想吃。
但这碗不行。
先不说放了这么久,早就已经坨得不成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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