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过去的历史(这个章 是铺垫世界观)(2/3)
杖一百,流放三千里(话说那时候南明实际控制土地还有三千里吗?)收取不当财物者,视情节轻重而定。监察官员贪污受贿罪加二等。犯赃满六十两以上者剥皮装草,立于官府公堂,以示警戒。
同时朱由崧发放“赎罪卷”,每名贪污官吏只需上交贪污的金额与土地的三分之二来购买“赎罪卷”那么就可以不被《大明律》直接处罚。当然交不交权利在于官员自己,但是最好不要让锦衣卫或是内厂查到,否则就不是三分之二那么简单了。
对外昭宗皇帝,一方面同闯军和张献忠无条件议和,并以最短的时间修建了如今长江防线的雏形——应天府防线。另一方面同意了葡萄牙人开放沿海的要求并给予葡萄牙人最惠国待遇,并在郑森收复台湾以后派遣郑森前往周边国家希望得到周边国家的支持。
弘光元年五月清军南下扬州,明军军民一心,昭宗率亲军急援扬州,同年七月扬州久攻不下,且闯军也重新恢复元气于六月中旬猛攻潼关,清军被迫退军。
次年六月清军再度南下,意图一举灭亡南明。六月二十三日,明军火烧扬州退出江北保存实力,自此明军长江以北再也没有任何城镇阻止清军,明军能依靠的只剩下了年前修筑的长江防线。
八月平国公郑芝龙率船队与清军战于长江,清军自知无法渡过长江,退兵。同年十一月,明清议和,明每年向清上供三十万两金银,于扬州城交付。
弘光五年二月,明昭宗朱由崧于乡下视察时遇刺重伤,唐王朱聿键任监国。同年四月不治身亡,死前昭宗死死抓着唐王朱聿键的手,“若清军南下,朱氏皇族当身先士卒。纵使亡国,朱氏亦当亡于国前,然则有何面目面见太祖?”语毕,崩。
回顾明昭宗朱由崧一生,自崇祯帝自缢之后,其于应天府登基,登基第一年就联合农民军挡住了清军的进攻,第二年清军同明军议和,为筹措出议和每年所需三十万金银,朱由崧省吃俭用,一年常服不过一套,宫中宫女不过十人,后宫佳丽更是没有,吃食都要靠其自己于宫中种植,后宫中能常点灯处也无非只剩下了书房之中,还要于每日政务之间抽出时间前去城外检查城防与乡下视察百姓。
朱由崧死后,应天府万人空巷,百姓自发走上街头为这位自始至终都在为国为民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