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精明的哈同(3/5)
信誉。
他这借钱都不算夸张,后世有华资地产商孙春生采取‘连环借’的方式,在短短七八年间,资产便从几万大洋翻至四百万大洋;当然他也不是常胜将军,“一二八”和世界经济危机(1933年席卷至华夏)令房地产暴跌,锦兴公司破产。
陈光良的优势便在于,他可以选择在1931年抛售掉物业和地皮的资产。
闻言,程子康说道:“光良,你只买地皮,不进行开发,这可不是长久之计。现在你本来就是一名优秀的地产商,何不加以利用手中的地皮,开发出一幢幢楼,不管是出租,还是售出,总比你单炒地皮的好!当然,十万大洋的借款没有问题,你和长江地产公司的信誉在这里。”
此言一出,陈光良是听进去了,他发现似乎真的没有考虑利用自己的优势——坐拥一家优秀的地产企业。
就以‘幸福家园’为例,当初地价也就值5~6万大洋(当然业主未必肯卖),建筑费18万,地捐2万,总计成本也就25万的样子,但他的总售价却高达55万大洋。
哪怕到1930~1931年,地皮价格涨到1万2每亩(愚园路中段的优质地皮),地皮总价算18万大洋;建筑费和地捐不会上涨(甚至进口材料还会下跌,受全球经济萎靡的影响),总成本也就是38万。
但那个时候,一幢楼售价15万大洋都不是问题,总值能涨70万。
想到这些,陈光良发觉——如果他将‘售期房(售楼花)’、‘分期付款’的方式,引进沪市,那么他旗下的那么多土地,岂不是足以让他的利润大增?
售期房,可以让他不需要拿钱出来做建筑费,经济压力大减。
只要在1932年前,将这些房子(按幢卖)售出,那自然利润滚滚而来。
想到此处,陈光良眼睛明亮的对程子康说道:“程经理说的有道理,我后续会考虑的。”
先将十万借贷下来,再投入到地皮当中去。
后年,再考虑‘售楼花’、‘分期付(2~3年期)’推出,毕竟要到市场最火热的时候干。
后世在1930年,沪市建筑资金高达9000多两大洋,到了1931年,建筑资金则猛增18亿大洋,可见这时期的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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