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罗杰的陈述(1/6)
就在双方律师经过两轮的辩论和提供完各自的法律依据后,法庭将会有一个短暂的休庭时间,一般为十五分钟,但在休庭之前,法官按照惯例会一一的询问原告和被告当事人,有没有需要当庭陈述的言论。
因为双方都有代理律师,一般情况下,当事者都不会亲自发言,那样容易让对方抓住漏洞,法庭上所说的每一个都代表了己方的观点、具有法律效力,属于说多错多。
谁知道罗杰这时候出声了,他想要陈述自己的观点。
法雷克·贝斯法官颇为意外的看了看他,迎接他的是罗杰自信而又坚定的目光。
说实话,法雷克·贝斯法官在面对罗杰,内心是稍稍有些心虚的,因为按照惯例和联邦高等法院的案例,这类起诉公职人员的赔偿案是不予立案的,是他利用手中的权力导演了这出,以他‘白人至上’的思想,打压一下当前风头正劲的华裔警官罗杰,标准的属于‘损人不利已’。
罗杰开启了升到七级的视界异能,这时候的笼罩范围已经达到半径576米,每天的使用时间提高到了384分钟,完全不用担心不够用。
他为浑厚有力的声音,在整个影响范围内回荡,也在电视机前的观众们耳边响起。
格瑞丝给他适时提供讲话的依据和数据,防止出现意外。
“尊敬的法官阁下、各位陪审员、先生们、女士们:
我叫克里森·罗杰,是曼哈顿警察巡逻五分局的一名巡逻警官。
事发的当天,我参加完自己的晋升仪式后,在回家的路上,遇上了正在被两名巡逻同事追逐的丹尼尔·詹宁斯,于是出手制服了他。
他当时确实是受到了点伤害,这也正是今天我站在这里被起诉的原因。
我需要指出的是,他在当时正在对一名游客实施抢劫。
打击违法犯罪是我以及全体纽约警察的天职和义务,我们也是一直这样做的,并且我也有了‘曼哈顿守护者’的名号”(这时的法庭里,响起了善意的笑声)
罗杰继续陈述道:“我给大家说说丹尼尔·詹宁斯先生在警察局档案里面‘光辉的前半生’……”
原告方律师马上向法官提出异议,反对他靠职务之便暴露当事人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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