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 来自法院的传票(2/3)
引来了两名巡逻警察的追逐,接着就是正面碰上罗杰。
接下来就是那天被罗杰扔橙子、撞上灯柱,造成鼻梁碎裂、面部部分破裂,在医院缝合了十一针,目前面部扭曲,整容的话,需要前后最少三次手术纠正,费用大约要二十万美元。
本来他都没有想过要起诉罗杰,结果那几天纽约的天天新闻‘轰炸’,全是罗杰警官一夜之间成为亿万富豪的新闻,并且最让他感觉气愤的是,正是那天扔他水果的原因,罗杰才去购买了彩票。
结果罗杰发了大财,一夜暴富,而自己被抓住不说,不仅要面临三年以上的监禁,还变成了一个面目狰狞的丑八怪。
在临时羁押所,面见自己的律师后,提出了自己的想法:那就是起诉克里森·罗杰,在他巨额的彩金上分一杯羹,能咬多少下来算多少,咬不起来,自己也没有什么可损失的了。
律师是专业人士,自然知道相关的法律条款:1982年,美国最高法院通过判例确认了对公职人员的“有限豁免权”原则。
该原则规定,公职人员只要在职责范围内行事,就有权不受追究。
这一豁免原则保护了警察等政府官员可以免遭民事诉讼。公民不能起诉公职人员,除非已经“明确地”确定公职人员的行为是非法的,否则就不应让他承担责任,甚至不必进行审判。
他的律师经过认真的调查和分析,找到了罗杰那天的一个小瑕疵,那就是他当时不是在执勤状态,甚至都没有上班,并且案发地点的管辖权有点模糊,追逐的时候在五分局,抓获的时候却在四分局了。
这其中也有可以利用的地方,起诉的第一步,最关键的就是曼哈顿地方法院接不接受诉讼,只要接受了那就有机会,不接受也不会损失什么,无非就是事主多花了千把美刀。
谁知道提交起诉案的那天,轮值法官是一名有‘白人至上’而闻名的法官,这法官是把‘双刃剑’,既能‘杀伤’罗杰,也有可能伤及丹尼尔·詹宁斯,对律师而言不就是一次案件失败吗?
结果他们赌赢了第一步,法雷克·贝斯法官接受了起诉案,并且向克里森·罗杰发出了传票,并且由于只是民事赔偿诉讼案,不牵涉政治、刑事以及别的重大社会热点问题,所以决定向社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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