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黄鬼村文讼:县令携十秀才的「文字公堂」(2/3)
红玉村老族长捧着古井砖:「这砖上‘延佑三年’字样,比《康熙字典》还早二百年!」
县令惊堂木再拍:「肃静!尔等可知,文字乃朝廷教化之本,岂容村野之人随意造作?」
王寡妇梗着脖子喊:「大老爷!俺们不认字,但知道‘荒延’就是俺们村的土味儿!您要改这字,先改俺们的腌黄瓜坛子!」
五、秀才们的「实地辩经」
见民意汹汹,县令甩袖而起:「摆驾黄鬼村!实地查证再判!」
十秀才跟着县令走街串巷:
- 看义庄废墟,听守庄人讲「延绵三十年的守灵故事」;
- 坐驴车逛村,闻车轴「咯吱」声中村民哼的老调;
- 观油灯社夜课,见孩童在油灯光里描红写「延」字。
城南秀才陈墨抚掌叹曰:「方才在晒谷场,见老妇用破陶罐腌菜,罐底刻着‘延禧年造’,此‘延’果然藏着岁月痕迹。」
永革趁机道:「文字如水,盛于陶罐则为‘延’,流于江河则为‘诞’,形态虽异,本质皆为润泽人心。」
六、县令的「和稀泥」判词
暮色四合时,县令在村头设案判案:
「查『荒延』二字,虽不合《康熙字典》正例,却合乡土实情。着此书保留原名,然需在卷首加朝廷审定语:
『荒延者,野延也。乡野之俗,延而未绝,虽有荒诞之表,却存教化之实。凡读书者,当察其里,勿拘于形。』」
李秀才叩首谢恩:「谢大人成全!晚生愿在书中附《乡野文字考》,详述‘延’‘诞’之辩,以正视听。」
县令捋须微笑:「罢了罢了!朕今日也算开了眼界——原来乡野之中,字字皆有来头,句句皆成文章。」
七、文字案后的「文化觉醒」
半月后,黄鬼村挂出朝廷钦赐的「文字乡」匾额。十秀才联名上书,请求将「荒延」收入《大清乡邦字典》,专指「乡野延绵之态」。
永革则在祠堂开设「文字坊」,教村民用甲骨文字形刻「荒延」二字于农具,既合古法,又添新意。
某日,县令微服私访,见孩童用树枝在地上写「荒延」,旁边卧着的老狗竟摇尾应和。他不禁莞尔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