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你选的嘛偶像(3/4)
“我最后说一次!”
秦云低声开口,声音就像磨刀一样。
“陆亦凡,你要是现在告诉我,我的妹妹,在哪里,我可以放你走!”
“但,你要是不说!”
“我现在,就把你掰成两半,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陆亦凡察觉到了不妙,这小子,是认真的。
于是,他猛地从脖子上,将父亲交给自己的护身符扔在脚下。
轰!!白光,一闪而过,他整个人瞬间往后退了三米。
紧接着,一道黑光炸开。
护身符起效了,他的身体像被扯进裂缝里,一眨眼的功夫,便整个人已经不见了。
屋子里,一下子安静了。
秦云站在原地,手还没放下来。
随后,他低头,看着护符炸出来的那点残光,眼神极冷。
“哼,跑的倒快!”
“但陆亦凡,你真的惹毛我了,你不可能一直跑的掉!”
随后,秦云走过去,捡起地上留下的一点碎片,塞进兜里。
现在的他,已经不是最初那个在黑市里为了几个银票拼命的底层猎人。
他是—拥有a级双技能,甚至还有不败之躯这种近乎变态强化能力的危险人物。
他刚才真要出手,陆亦凡不一定能活着走出这间屋。
他知道,陆亦凡那个狗搭少,一定是另有所求。
而此时,秦云家的门外的巷子里,正站着几个人。
他们,是陆亦凡那群狗腿子。
带头那人是个脸尖嘴长的,穿着冥王公会的制式猎人服,身上带着微弱天赋波动。
那人听见屋子里的动静,脸色一变,刚想后退,却听到旁边另一个矮个子说了一句。
“这小子好像动手了!”
“要不干脆现在冲进去,把他干了?”
“反正他也没背景,杀了埋了就是!”
尖脸男犹豫了一下,没吭声。
另一人接话。
“怕啥?”
“我们是陆哥的人,出事陆哥帮我们扛着!”
“再说了,这小子刚刚差点对陆哥动手,你还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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