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勇敢的鄂伦春》(1/4)
现在在这里的三家鄂温克族人,自从有了收音机之后,对于外面世界的信息,也并不是那么的封闭。
他们当初之所以不愿意,去到政府给他们所划定的居住区域定居,就是因为对外面未知的恐惧,想要生活在自己所认知的舒适环境当中。
一个中午,大家也没有跟李安客气,有任何疑问,都会询问李安,特别是关于外面正在发生的种种事情。
中午饭就在巴特尔的家中吃的,另外两家人,也拿了许多东西出来,合在一块招待李安跟李守田两个人。
吃完中午饭之后,莫桑就带着李安和李守田两个人,前往鄂伦春族所居住的地方。
在1975年,东北的鄂伦春族,在政府的规划之下,有着多个聚居点,鄂伦春族并非集中在一个村子,而是分散在大小兴安岭地区的多个定居点或猎民村。
1950年代后,我国政府推行“定居化政策”,逐步结束鄂伦春族的游猎生活,将他们迁入政府修建的定居点(如黑龙江省的黑河市、呼玛县、塔河县,以及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的乡镇)。
到1975年,大部分鄂伦春人已定居,但仍保留小范围的狩猎活动,村落分布与传统的狩猎区域相关。
鄂伦春族热情好客,对客人有独特的传统欢迎方式,1970年代,仍保留着部分习俗。
他们的欢迎仪式有敬酒与献歌,用自酿的马奶酒或白酒敬客,并唱传统民歌(如“赞达仁”)表示欢迎。
还会献上兽肉,如果是猎户家庭,会献上风干的狍子肉、鹿肉或野猪肉招待客人。
也会有烟礼,长者会向客人敬烟(用旱烟袋或鼻烟壶),象征友好。
他们招待客人的吃饭器皿是桦树皮器皿,用桦树皮制作的碗、杯,盛装食物或酒,体现民族特色。
1975年正值“文革”后期,部分传统习俗因政治环境受限,但民间仍私下保留。
他们的主要生活方式就是狩猎,尽管已定居,许多鄂伦春男子,仍从事季节性狩猎,主要猎物包括狍子、鹿、野猪等,皮毛和肉类用于交换或自用。
同时也从事采集,妇女和老人采集山野菜(如蕨菜、蘑菇)、药材(如黄芪、五味子)和桦树皮(制作手工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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