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光哥往事(2/3)
娱乐场所都得给他交钱,后面犯事被判了一年多,出来以后就老实了,具体我也不太清楚。”
天津范想了想后出声。
“光哥?你们说的是南光么?他出来了?”
原本正在小摊位上收拾锅碗瓢盆的米线摊大姐也好奇的转过身子。
“嬢嬢,你也认识光哥?”
紫梦妹妹随即接茬。
“如果你们说的是南光的话,我认识!有人叫他宋光,也有人叫他南光,其实他名字叫宋南光,之前我就租他家的房子住,他可是个大好人啊,每次来吃饭都多给我钱,还不许小混混欺负我们摆小摊的,不止是我,周边这些小摊子他也很照顾,前两年总有人喝醉酒来我们这里闹事,每次他看到都会管,当时那些混混看到他都害怕,可比现在强多了。”
大姐点点脑袋,眼神示意旁边另外两家卖“炸串”、“烤冷面”的小摊位,接着又怨气满满的贬低:“现在的小流氓都没规矩了。”
“那他为什么被抓进去啊?”
我好奇的发问。
“好像是故意伤害吧,听说他拿刀把他亲姐夫给捅伤了,具体原因咱不知道,只知道他在外面时候,管理的这条街所有的小混混都不敢作乱,很有秩序的。”
大姐表情复杂的叹了口粗气,回头继续收拾起来。
我虽然常常夜不归宿,也时常坑蒙拐骗,但并不算个真正的社会人。
对于大姐所说的什么“规矩”、“秩序”完全就是一知半解,更没见过她所谓的从不欺负小摊子的混混,打我不回家混迹网吧开始,见过最多被欺负的就是无依无靠的小摊主、小商贩,因为对于那些资深的“混的人”来说这类存在是吃“霸王餐”最好的选择,且被他们那欺负的人有一个共通点,就是胆子小、害怕惹祸上门,最后基本全都选择息事宁人。
我想或许现实社会也跟电影里一样吧,每个地方都有属于自己的规则,不论是黑是白,我们之所以闻所未闻,可能只是因为段位太低没机会接触到罢了。
“嬢嬢,故意伤害才判一年吗?”
紫梦妹妹的关注点明显跟我们不同,她起身一边结账一边询问。
“我哪懂这些呀,全是听旁边摆摊的说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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