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徐向东是李月篱忧郁的梦(3/6)
到这个事。你还得管。不然的话,这件事若不及时处理,闹得整个学校沸沸扬扬,对他的大儿子徐向东十分不利。这还了得吗?
秦淑仪为此给了林秀英一大笔钱。但是林秀英和他的家人仍然不满意,仍然十分气愤。说等待机会要好好说道说到这个事儿,要签什么协议啥的。他们说的等待机会大概就是高考结束以后的某个时间。
林秀英自从打掉了孩子,她就和徐向东没消停过,动不动两个人就在学校里,在外面的街道上,公园里,就吵架。互相埋怨。互相扯皮。互相攻击。他俩简直成了仇人,而不是什么曾经亲密的恋人了。
林秀英的意思是,对于打掉的孩子,徐向东你们家都要出个证据,出个说明。然后签上双方的名字。证明我为你们家打掉一个孩子。双方家长知晓。男女双方也知晓,而且都得签字。她觉得这是她的发明一样。
但是徐向东坚决不同意。因为秦淑仪也是坚决不同意的。说这样做很荒唐,没必要。这样做和神经病有什么两样?为什么要出证据?这不是两个孩子不打自招吗?给别人留下把柄,不怕丢人现眼吗?
徐向东因此提出分手。他说咱俩性格不合。也确实不和。但李秀英却揪住他不放。根本不同意分手,让他继续负责。而且必须在证明上签字画押。否则高考也都别考了。
林秀英的意思是,这也是他父母的意见。现在因为高考大家比较忙,先不说啥。但是呢,徐向东必须写下证明书,并且签字画押。高考结束后,就来解决这个问题。因为在林秀英看来,这个问题必须现在先出个证明,才是最正确的途径。
林秀英也感觉自己挺够神经的。但是他就想这样的神经,就想这么做。不这么做,她心里很不放松,放下这个念头。
徐向东非常懊恼,这才意识到自己遇到了大麻烦。主要是林秀英的这个做法太恶心。没有像她这么做的。啥事儿,动不动就出证明,动不动签字画,好像签字画押就是法律上最后的一锤子似的,就能彻底安心似的。早知道林秀英是这样神经的一个人,徐向东根本不可能和她有来往。
这个说明书李秀英还非得要。徐向东亲笔写,写完之后他签字,他父母签字。然后林秀英再签字,她的父母在签字。她就想这么做,她就要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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