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自知者明(1/3)
“谨遵明府大人教诲!”
聚集在县衙门口的民众,渐渐地,如同潮水般缓缓消散,恢复了往日的宁静。不过,还没等杨骏松一口气,一旁的李穆一句话让他心又紧张起来。
“明府大人,官仓那边出问题了,事不宜迟,我们还是快些赶过去吧!”
果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杨骏眉头瞬间拧紧,脚步也急促起来
县城之中,官仓与县衙比邻而居,不过咫尺之遥。杨骏与李穆二人脚步匆匆,不过须臾片刻,便已赶至目的地。此时,官仓之内,一片喧嚣,数十名差役正忙碌地穿梭其间,竭力维持着现场的秩序。
在人群中央,一名年轻的主簿正与人激烈地争执,那稚嫩的脸庞因愤怒而微微泛红,声音虽略显稚嫩,却字字铿锵有力。随着争吵的逐渐升级,那争执的内容也一字不落地传入了杨骏的耳中……
“主簿大人,为什么借别人钱粮,而不借给我呢!”
“你在你们乡里都不属于困难人家,你为什么要借钱粮,县仓里的钱粮应该是给更需要的人准备的!”
“哈哈,真是好笑,你们在外面张贴告示的时候,可没说过只允许贫苦人家借贷吧,难道我想给官府出利息都不行吗?”
杨骏看了一眼李穆,李穆立即小声解释道:“明府大人,这人是阳邵乡的一个富户,想来也是受王家鼓动后来的!”
“我记得当时对于百姓申领青苗法钱粮时,我说过,五户或者十户一组,可以有富户,这样下来借贷也不用太担心还不了钱的情况,怎么没有按照这样执行吗?”
按照杨骏与李穆最开始的设想:百姓申领青苗钱时,需五户或者十户结成一保,由三等户以上担任保长作为担保。按户等确定贷款额度,第五等户每户贷钱不得过一贯五百文,第四等每户不得过三贯文,第三等每户不得过六贯文,第二等每户不得过十贯文,第一等每户不得过十五贯文。
这一等户、二等户、三等户等是根据民户的资产多寡来划分的,主要用于确定青苗钱的贷款额度和担任保长的资格!
“大人,可是实际情况是,清丰县内百姓贫困,这粮食穷困百姓都满足不了,怎么能给富户呢!”
李穆话音刚落,杨骏如遭雷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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