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有匪君子(3/4)
话很容易明白……”
王安石频频捋须,老脸笑成了菊花开。
苏轼连连颔首,叹道:“论教育子弟,某不如公远矣。”他虽作《论学校贡举状》说“……且其为文也,无规矩准绳,故学之易成;无声病对偶,故考之难精。以易学之士,付难考之吏,其弊有甚于诗赋者矣……臣愿陛下明敕有司,试之以法言,取之以实学。博通经术者,虽朴不废;稍涉浮诞者,虽工必黜……”核心主张即:得人之道,在于知人,知人之法,在于责实。如果这样,就可以了,与贡举关系不大。最后结论是:以诗赋取士,虽然不一定好,但是行之已久,不可一下子就废掉。如果以经义取士,那么弊病就比用诗赋大得多。
其实归根到底,吟诗作赋,固然全无实用;但死啃经书,也无太大益处。
争论的结果,最终采取了一项折衷办法,就是把进士分为诗赋和经义两科,有诗赋进士,也有经义进士。
苏轼虽然反对以经义取士而主张以诗赋取士,但文人士大夫若是不通经史子集,至少无法踏入科举门槛,四书五经乃必修之课,更是诗词歌赋的基石,典故不清者何以作文?难不成自己杜撰典故?
说到杜撰典故,苏轼还真做过这种事。
仁宗嘉佑元年三月,苏轼试举作《刑赏忠厚之至论》,获得主考官欧阳修的赏识,却因欧阳修误认为是自己的弟子曾巩所作,为了避嫌,使他只得第二。
苏轼在文中写道:“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翻译成白话文就是:上古尧帝时代,司法官皋陶三次要判一个罪犯死刑,尧帝三次赦免了他。因此天下人都惧怕皋陶执法的严厉,而喜欢尧帝用刑的宽仁。
欧、梅二公既叹赏其文,却不知这几句话的出处。及苏轼谒谢,即以此问轼,苏轼答道:“何必知道出处!”欧阳修听后,不禁对苏轼的豪迈、敢于创新极为欣赏,而且预见了苏轼的将来:“此人可谓善读书,善用书,他日文章必独步天下。
理直气壮、“想当然耳”的杜撰典故,不仅未遭致骂声,反让文坛大家欧阳修赞曰:“读苏轼书,不觉汗出,快哉!老夫当避路,放他出一头地也。”由此衍生成语“出人头地”,这真的是没谁了。
总之,诗词歌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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