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如果翻倍再翻倍(1/3)
28岁的单身女儿突然提出要搬出去租房子住,做父母的会如何反应?
是惊讶,担心,还是拼上半条命也要去阻拦?
都错了!实际情况是,他们半推半就、假装依依不舍地把女儿欢天喜地地送出了家门。
他们说:女大不中留,越留越有仇。
小鹿的新公寓就选在学校周围一公里的半径之内,步行不过十几分钟的距离。
别的不说,以后上班无需再“长途跋涉”是没有任何悬念了!
上个班就夸张成“长途跋涉”?这是不是也“太夸张”了?
听我说,一丁点儿都不夸张!
在一个三四线的小城市,单程通勤时间超过半小时就算远了吧?
但是!在上海,只要你需要选择公共交通的方式,吭哧吭哧地去上班……
那么,你丢在路上的单程时间不超过90分钟,就没有人会对此莫名惊诧。
因此种种,在上海甚至诞生了这样一个族群:bw。
什么?“宝马”族?人手一台宝马?
呵呵!您想多了!
所谓“bw”族,是特指那些在上海市中心上班,家里却把房子买在了郊区,同时又没买车的人。
而他们每天上班的路线是这样滴:
首先坐公交车(b,也就是bw里的b),然后乘地铁(tro,即bw里的),最后走路(walk, bw里w)到公司。
bw是个什么梗,现在晓得了吧?
刚入职和美那会儿,杨清越和时小鹿可谓扎扎实实的bw族。
那时的她俩又穷又快乐。
虽然每天上下班,公交-地铁-步行三部曲下来,有种“一路跋山涉水”的仆仆风尘感;
可单身最不缺的,就是无处打发的时间呀!
所以她俩一道乘公交,挤地铁,再一路叽叽喳喳地回合租屋;
然后随便点个外卖,再选个奈飞出品的好电影,窝进沙发里看到深更半夜。
现在回想,那是怎样的一段神仙日子啊!
然而,坚信“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杨清越,只跟时小鹿“同居”了一年便迅速脱离了bw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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