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东山水患剪不断,天下理还乱(3/6)
一两,但是举吏必要先行考定,否则不可为,考测之治国之道,治民之道。被取吏者,无需功名,但需才干,学识,否则,不能治天下之民。凡百人者,取吏一名。吏分三等,乡野之吏为粗吏,识字即可,府镇之吏则为细吏,须有秀才举人之能,京城之吏则为精吏,多选有功名之人,无功名者待考其能。粗吏,月银一两,为民所拥付,细吏,月银四两,由州府财政拨付,精吏为国效力,不分月银俸禄之实,朝廷护其生(死)。”如此便有一策吏法概要,用钱所使,效率陡增。一时间,各吏行之,天下大稳,再说说民法,“民法”乃是前二法之基础,因为养兵,养吏,都皆需要出钱,而这钱财乃只能取之于民,可是如何回馈于民,日自然不能明了,需待时日,其“民法”曰“民为天下之民,不用取,汝若非官非吏非兵即为民,民则含农民,亦含商民,农民则交织于土地,商民则付于商贾。农民存粮由原来十税二,改十税一,商民十税三不变,但是原本由官办的盐,铁,铝等产业渐渐转入民间,民间活,则朝廷活,民间死,则朝廷亡。民有余粮则奉国家,虽然十才税一,但是民力旺增,必使民收成倍,虽率半而税却满,至于商民之路迢迢,此前唯有茶叶,丝绸,瓷器流通,其他皆是小宗,流通不满,如今盐、铁、铝即将入世,整活了诺大个宋朝。对外,与西夏互通,用茶叶,丝绸,瓷器,舂米,食油,换取西夏的马匹牛羊皮革,与辽国互通,用盐,椒,银等换取辽国的马匹、木材、桑麻,与大理国,吐蕃国,百越国交好,互通渔业,木材,香料,海外诸如高丽,日本,大食,波斯等等都皆有商道船舶往来,这样就可以一直为我宋蓄力,取人之长,补我之短,即取人之所有,补我之无有,天下乃盛。”这就是苏轼的民法纲要,总之就宽泛养民,得利于民财之增长,以其民利来补益“兵法”和“吏法”。
虽然苏法乃以“兵法”、“吏法”、“民法”为三大法则,但是别忘了苏轼是一个文学家,怎么能忘记文化教育呢,除了三大法则以外,还有诸多小法则,诸如“文法”,“礼法”,“道法”,先说说“文法”,“从太祖立朝以来,就以重文抑武为治国理念,所以文不可少,此前编撰的《大学》,《中庸》,《论语》,《孟子》虽然视为人间佳作,但是显然余有不足,比如《大学》虽然经历程颐增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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