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初尝垄断甜头(二)(1/3)
“如果再有两三年,也许可以研发出性能差不多的荧光灯。”
“但是想达到led灯的价格,这是不可能的。”
“我感觉市场上的原材料涨价,和他们有关。”
西森猜想没错,可惜没奖励。
会议室里陷入了一阵沉默,大家都在思考着如何才能摆脱目前的困境。
很快,他们就想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
一周后,老鹰国司法部收到关于锦秀科技led 灯垄断的举报。
他们立即展开了调查。
他们很快初步调查结果就出来了。
市场占有率30(是老鹰国30,不是全球,现在产能还低,远远满足不了市场)。
市场份额小于50,则一般认为企业不具有垄断力,不符合垄断条件。
授权企业19家,并不是唯一的生产企业,不符合垄断条件。
关键资源,不是肖爱国的企业,也未发现有排他性协议(种花家控制)。不符合垄断。
司法部认为锦秀科技通过研发获得了一种新的生产工艺,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但并未阻止其他企业通过其他途径进行创新和竞争。
并符合行业发展规律:在新兴行业发展初期,企业可能因率先进入市场等原因自然地控制了部分资源,但随着行业发展,资源会逐渐实现更合理的配置,且企业没有主动采取反竞争措施,这种情况下锦秀科技资源控制一般也不被视为垄断。
而且资源是种花家的,他锦秀科技和资源控没有一点粘边。
在京东市的一家电子企业总部,小日子各大白炽灯生产企业的代表们也在紧急商讨对策。
下松电器的技术专家山本一郎神情严肃地说:“种花家的 led 灯已经严重威胁到了我们的市场。他们的产品性价比极高,我们的白炽灯在价格和节能方面完全没有优势。”
芝东电器的销售主管铃木浩介忧心忡忡地说:“我这边的市场反馈也很糟糕,很多代理商都在询问有没有类似的 led 灯产品。如果我们不尽快做出回应,市场份额将会被进一步蚕食。”
菱三电机的佐藤健太说:“我们在电子技术方面一直有着深厚的积累,我认为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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