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九、飞蛾扑火的诱饵(五)(4/6)
谈我的看法。关于物流园这个项目,原计划是通过土地划拨的方式,将土地以零地价转让给企业。当初在会议上讨论这个问题时,我就已经表达了我的保留意见。因为这种做法违反了土地法和相关规定,法律明文要求,划拨土地必须用于公益事业,而不允许用于经营性项目。当然,各地方都在尝试各种变通手段,但现在国家已经出台了相关政策,政策不但没松动,反而是进一步强化了法律的严肃性,对法律条款进行了更为规范和细致的阐述。”
张晓东说:“过去的事就不说了,责任在我。但现在迫在眉睫的问题还要解决,招商引资总不能半途而废。只要出于公心,将来出了事,该打该罚由我顶着。宏军,你继续说吧。”
我试探性地提出:“能不能把这块地划拨出来,以建应急物资储备中心的名义,由企业建设,并与企业签订长期的《租赁合同》,由企业向政府象征性的支付租金,再以财政补贴返还租金……”
话音未落,刘修文便打断了我的话,他的语气中带着不容置疑的严肃:“坚决不行,这种把经营性项目包装成公益项目的方式严重违反法规政策,也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不但有违规违纪的风险,严重一点相关责任人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见这一方案难以走通,我迅速转换思路:“那就以协议转让的方式,与企业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土地用途为“物流仓储”,再通过补充协议明确企业自筹资金建设物流园后,政府返还全部出让金。”
刘修文还是摇摇头:“这次文件要求经营性项目土地转让必须走招拍挂程序,协议转让这条路走不通。即使是协议转让,这里面还存在阴阳合同的问题,更严重的是土地出让金未全额上缴国库,构成截留财政资金,是一种财政违法行为。南方某县曾经这么搞过,结果被上面挂牌督查,企业补了转让金,相关人员也受到了处分。”
听到这里,张晓东和王雁书的脸上都不禁露出了失望的神色。
我的两个提案均遭到了刘修文的否定,但我并未因此沮丧,反而内心燃起了一股愈挫愈勇的斗志:“那我们就摸着石头过河,尝试采用ppp模式。”
此言一出,包括张晓东在内的三人皆是一怔,张晓东率先发问:“这种模式我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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