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汪汪汪(1/5)
郑飞燕换好裙子,风风火火地离开了。
老板神色诡秘,压低声量凑近兰舒,“她叫你去太阳城找她?”
兰舒懵懵地点点头,“嗯呢。”
“你啊,最好是别去。”老板一脸凝重,“我瞅你是个正经小姑娘,不想见你往火坑里跳。你知道太阳城是啥地儿不,能随便去?”
“啥地方?”
“夜总会!那是好人去的地方吗?她大晚上叫你上那儿找她,能安啥好心?”
兰舒不明白老板为何对郑飞燕满是敌意,可“夜总会”三个字,宛如重锤敲在她心上。
她正愣神,老板又开口:“刚才听你俩说话像是不太熟,你知道她是干什么的不?”
“干什么的?”
老板撇撇嘴,满脸嫌弃,“她是太阳城的小姐。”
“小姐?!”兰舒瞪大了眼睛,一脸震惊。
她是个二十岁的成年人,自然知道小姐是做什么的。
之前西街的老王家是邻里街坊里面最穷的,穷得那叫一个叮当响,家里四个孩子都没念到高中就辍学了。
后来他家大女儿南下闯荡两年,老王家一夜暴富,吃穿用度都讲究起来。
有一回,听说大女儿和一个比她大二三十岁的男人开着小轿车衣锦还乡,那阵仗可把邻里惊到了。
眼见着最穷的摇身一变成了最富的,有的人眼红的都在欻欻放光。
背地里,大爷大妈们嚼舌根的话要多难听有多难听。
说什么老王家大女儿在外头当小姐,要不咋能两年挣这么多钱,陪酒陪睡之类的难听话都传了出来。
到结账时,兰舒没有过多犹豫,选了郑飞燕帮她挑的那条浅蓝色牛仔喇叭裤,还有自己一眼就相中的玫粉色衬衫买单走人。
郑飞燕推荐给她的耳环和发箍最终还是没买,金美华从广州寄的货马上就要到了,到时候从里面挑两个记到账上,就当光顾自己的生意了。
傍晚回到家后,她一直想着服装店老板和自己说的那些话,她从衣柜里翻出那件用衣架挂着的板板正正的牛仔外套,心里一阵纠结。
郑飞燕瞅着挺不好惹的,而且能和石余川那种小混混处对象的,肯定也不是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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