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1/2)
就这么说吧,但凡起诉过的基本上都知道一个梗,每一个法院都有自己的诉讼法……
也就是说,你去立案的时候,每一个法院都有自己的内部“规定”,这种规定可能从来不会写在纸上,甚至从来没人承认,但就是有!
律师有办法嘛,没办法。
里面的工作人员都有点惊呆了,或者说她在这里工作了多年,还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律师呢!
眼看着大厅里的其他人和一些同事都看了过来,工作人员顿时脸色发黑。
“你吼什么?啊我问你吼什么?有事就说事,你有什么吼的啊?”
周云声音恢复了正常:“同志,我没有吼,我只是告诉你相关规定,不是说只要过了起诉期限就一定不予受理。”
起诉期限是六个月,但是《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是,不动产类案件二十年之后,普通案件五年之后。
只有这个情况下法院才可以直接不予受理的。
强拆是什么,是不动产类案件,不管怎么说,法院都不可能不受理。
里面的工作人员黑着脸道:“规定规定,六个月的起诉期限,你这都两年了,那就是必输的,受理有什么用啊?”
周云正色道:“受理是否有用那是我的事情,对方是否以起诉期限为由提异议也不确定,反倒是你就能直接决定不予受理?”
“好啊,不受理也行,你给我开不予受理决定书,我保证绝对不会再来纠缠!”
对吧,凡事要讲道理的,不受理是法院的权力,但你不受理得给我相应的决定书,不然空口白牙一句话就打发,真当你法我笑呢。
工作人员直接道:“我不开,你……”
话还没说完,周云直接掏出手机开始拍:“来来来,对着镜头你再说一遍,不予受理,然后也不开决定书对吧?”
“来说啊,你倒是说啊!”
后面那句话,周云直接吼了出来!
虽然这样确实会得罪人,但无所谓,怕得罪人在家待着最好了,做什么行政诉讼啊。
想做就一定会得罪人的,要么就别做,要做就做绝!
“怎么不说话了,装哑巴是吧,行啊,如果你今天什么都不给我开,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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