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章 天条目录(2/3)
定期巡查,确保灵脉不受破坏。
同时,妖族各部之间不得随意争斗,若有矛盾,需交由天庭仲裁。
对于魔族,考虑到其特性与过往纷争,决议要求魔族在归附天庭后,不得再暗中发展邪恶功法,不得蛊惑其他种族生灵入魔。
若有魔族子弟潜心向善,可在天庭的监督下进行改造,重新融入洪荒秩序。
而龙凤麒麟三族,曾在洪荒辉煌一时,虽历经大劫元气大伤,但底蕴仍在。
天条规定三族各自守护一方天地,龙族负责水域安宁,确保江河湖海的灵力稳定;
凤族掌管天空,维持大气灵韵,庇护飞行生灵;
麒麟族守护大地,稳固山川灵脉,促进万物生长。
三族之间要相互协作,共同维护洪荒生态平衡。
至于其他洪荒各族,也都依据各自特性与能力,在天条中明确了相应的权利与义务。
从资源的开采分配,到各族之间的交流互通,事无巨细,皆有详尽律法。
天条总则
1 三界各族均需遵循天地秩序,严禁蓄意挑起跨族大规模战争,违者全族将遭受各界共诛。
2 任何圣人不得使用灭绝性法术、魔器危害各界生灵,违规者将被天道封印或诛杀,以维护洪荒和平与稳定。
灵地与资源管理
1 公共灵地由各族共同守护,严禁私自霸占、破坏,违规者万年内禁止进入灵地,还需以自身灵力滋养受损灵地。
2 不得在灵地核心区域擅自建造据点、布置禁制,如有需要,必须经各族议会商议同意。
3 禁止在灵地内过度汲取灵气,避免导致灵地枯竭,违规者需以自身灵力滋养灵地,直至恢复生机。
4 各族发现上古遗迹、神秘法宝,需上报各族议会,共同探索并根据贡献、机缘等因素公平分配。
种族关系与行为规范
1 严禁恶意屠杀、奴役其他种族修行者,违规者交由受害种族自行处置,以彰显公正。
2 不得故意在其他种族聚居地释放瘟疫、诅咒等恶意手段,违者全族需向受害方赔偿损失并公开致歉。
3 禁止在其他种族重要祭祀、庆典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