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于家过往(2/4)
前半生的生活可以说是,顺风顺水也不为过。
于晴在刚满16周岁,就看上了当时进京赶考的穷书生陈冬柱。
两人一见钟情,王氏又比较宠溺于晴,就答应了两人的婚事。
陈冬柱虽说是入赘于家,但王氏却给他们在外面买了一处宅子。
陈冬柱自己也是争气,直接考上了进士前五,留在了翰林院为庶吉士。
他身后有于家源源不断的钱财,十年之后提升为詹事(正三品)。
三年后又从詹事提升为户部侍郎。从那之后一直没有再次晋升。
于天也是那年带着于晚离开了京都,来到了柳县,从此再没和家里联系过,也没往家里寄过钱财。
就是因为没了于天的钱财支持,陈冬柱和于晴大手大脚惯了,猛的一下子不习惯,就开始大量收受贿赂。最后落到了抄家流放的下场。
陈冬柱的父母,早在他赶考的那一年,就病逝了。
他和于晴结婚以后,一直依靠于老太太生活,就连现在也是。
今天早上发放食物时,就又出现了矛盾。
于老太虽然气愤陈冬柱连累她们,但于晴到底是她宠到大的孩子,她不能不管。
今早是于勇的妾室陈氏,和庶女于红做的饭。
王氏给于勇分2个窝窝头和一碗玉米糊糊,刘春花和她的三个儿女,都是一个窝窝头和大半碗玉米糊糊。
她也给刘勇的妾室,和她的女儿分了半个窝窝头,半碗玉米糊糊。
轮到陈冬柱一家时,王氏只给了于晴一个窝窝头和一碗玉米糊糊,就没了。
锅里只剩下一碗玉米糊糊,和一个窝窝头,王氏自己拿着吃了。
陈冬柱一家自然是不同意这么分的,于是就大吵了起来,最后双方打了起来。
这不,他们的吵架声,惊动了官差。像这种家里的事情,官差一般都是不管的,但现在他们都动起手来,官差才不得不管。
官差给于勇和陈冬柱一人一鞭,他们才老实了起来。
陈冬柱他们一家,最后也就只吃了于晴的那份早饭。
王氏也发话了,从今天开始,他们两家各吃各的,谁也别管谁。
陈冬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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