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检察院抗诉(3/3)
子和女儿讨回公道,黄文斌连豁出一切的准备都做好了,又怎么可能在乎一个寻衅滋事的罪名。
其他律所的律师并不是不知道,可以通过这样的途径进行强行申诉,之所以没有告诉黄文斌,是因为这样做万一失败了,受到牵连的,可不仅仅是黄文斌一个人!
作为一个律师,如果刻意的怂恿别人浪费司法资源,是很有可能被法院给拉进黑名单的,严重的甚至可能被律师协会给吊销执业证书。
加上一般二审申诉被法院驳回的案子,胜诉的机会都不大,套用到黄文斌的身上,就是争取一点赔偿基本没什么问题,但是想要加重肇事者也就是王雯雯的刑期,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自然没有律师会没事给自己找事。
事实上,除了苏胜这个有系统任务的律师之外,没有人会冒着丢掉饭碗的风险,去帮助一个根本就不认识的人干这样的事情。
苏胜并没有将其中的关键讲给黄文斌听。
他接这个案子并不是想要听到谁的感恩戴德,也不想借机多要点代理费什么的,所以根本就没有必要浪费时间和口舌,去向黄文斌解释自己多么多么的伟大。
黄文斌在知道可以这样操作之后,非常急切的想要去检察院,但是苏胜并没有立马带着他出发。
在去检察院申诉之前,一些必要的准备工作还是要做足的。
除了必要的文书和材料之外,最重要的是,了解清楚本案的肇事者,也就是那个王雯雯的背景到底是什么。
为什么能够让一审和二审的判决差距这么的大!
死刑和七年有期徒刑,其中的差距几乎和天差地别没有任何的区别。
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证据反转的话,二审即便是推翻了一审时的判决,也不可能作出这种天差地别的判决。
出现这种情况,肯定是有法庭之外的原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