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性恶论vs性善论,非人哉早被out了!(6/7)
明白,理不清思路,于是看向了题目的解析——
“涉及基于资源救助行为产生的保护义务。
这是指某项法益面对危险境地时,行为人自愿承担保护义务,使得法益的保护依赖于行为人时,即形成依赖关系,行为人就有继续保护的义务。
题目中,甲的放绳子行为与乙的生命尚未形成依赖关系,所以……行为人甲没有产生作为义务,没有义务自然不成立不作为犯罪。”
孟棠恍然大悟,原来是这个样子。
书的下面还有写着“引申练习”,说明了能形成依赖关系而有继续保护义务的场景——
“被救助人的人乙如果抓住了绳子,甲已经……往上拉,此时甲拉绳子和乙获得救援就形成了依赖关系,此时甲就有了救助义务。”
孟棠经过这么上下一对比,感觉自己对基于自愿救助行为产生的救助行为理解清晰了很多!
清朝。
乾清宫内,二十多岁的康熙坐在御案前,仔细阅读着天幕上孟棠所作的题目。
他反复品味,觉得这样的题目设计新颖且富有挑战性。
康熙自言自语:“这样的题目设置,将出题意图绕一绕隐藏在具体情境中,确实挺考验分析能力的。”
他放下手中的文书,陷入了沉思。
过了一会,康熙的想法逐渐清晰并有了决定,“看来,仅仅让孩子们读写背诵一百二十遍,确实一比没有这个好!
那……
朕要让阿哥……公主也要!都识字明智学习!这种方式应该更能激发他们的思考能力和应对实际问题的能力。”
市场中的女子和孟棠的表现都让康熙窥见后世女子是如何的培养和表现!
他又想起宫里的太皇太后,对于大庆来说,这是一位定海神针的存在,女子也能不一般,既然大清和其他朝代一样灭亡,那……
想到这里,他目光坚定,随即吩咐身边的太监:“来人,派吏部尚书前来!”
很快,一名太监应声而出,匆匆离去。康熙继续在御案前思考,一边用手轻敲着桌面。
片刻后,吏部尚书匆匆赶来,跪拜在康熙面前。
吏部尚书恭敬地说道:“皇上,臣参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