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第二次议和(10/11)
扩充自己军队的数量,这些军队需要耗费大量的粮饷,而郑成功能征饷之地,也不过是东南数府,僧多粥少,在各地的征收力度非常之大,往往超过当地百姓的负担。更为严重的是,郑成功的一些部将乘机捞取私利,援剿前镇的指挥官黄大振便涉嫌\"拷饷太酷\"而被郑成功赐死,但他并不是惟一受到处分的高级将领。
在黄大振被赐死后,郑成功接到举报,被委任为督饷都督的黄恺在收征饷银过程中,名目种种,强行摊派,横行霸道,多征少报,个人私吞十余万的数额。郑成功一听勃然大怒,当即派人逮捕黄恺,经过调查,发现情况属实,马上下令将黄恺斩首示众。黄恺在征饷时写的告示书中,又有\"清廷赐地\"四字,以表明征饷的合法性,郑成功一看也怒不可遏,下令将写这份告示书的掌案与户房二人也处死。黄恺所私吞的十余万的军饷也被充公。
从六月开始,郑成功又派甘辉、林胜等人前往长乐征饷,福建巡抚佟国器叫苦不迭,派人驰书一封向郑成功求情,郑成功置之不理,佟国器只得眼睁睁看郑军在自己眼皮底下公然征派助饷。到了七月,清军虽然没有放弃议和,但是仍然加强福建清军的力量,一部分清军兵马经栖霞关进入福建,郑成功加紧征饷的实施,各提督总镇再度大规模在漳州、泉州、福州、兴化一带征饷。
到了九月底,郑清谈判完全破裂,所以有一些地方就拒绝上交助饷,在福建南部的诏安溪南寨,由于拒交粮饷,郑军前提督黄廷率军荡平溪南寨。
对于清廷而言,抚局已经全然失败,所以准备全力以武力剿灭郑成功,这一年的年底,清政府任命济度为定远大将军,率军由北京出发,准备南下福建,一举消灭郑成功部。
郑成功在16531654年一年多的时间里与清廷谈判,这件事也遭致后人的一些非议,有人认为他的这种作法,根本就眼中没有永历朝廷的存在,不可称之为忠臣。其实所谓的南明政权,到了这个时候,已经只是一个空壳罢了,永历帝只是孙可望摆布的对象,根本无兵无权,美国学者司徒琳在《南明史:16441662》一书中说得好,此时\"明朝所代表的,毋宁只是一种精神…坚持抵抗外来势力侵略与控制的精神。”同时对郑成功与清廷的议和有着极为精采的评论:“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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