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生物光子学技术驱动的艺术创作生命之光(3/3)
作品的版权信息进行上链登记。当作品进行交易时,每一次交易的时间、金额、交易对象等信息都会被准确记录,并且任何人都可以查询。这种权益透明保障了艺术家的合法权益,让他们能够更安心地进行创作,就像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为艺术创作权益透明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创作中的艺术合作模式创新如同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的自动执行与去中心化。传统的艺术合作模式往往存在中间环节繁琐、信任成本高等问题。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的自动执行特性可以简化合作流程,去中心化特点则能打破传统的中心控制模式。以这位艺术家为例,当他与其他艺术家或艺术机构进行合作时,可以通过智能合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旦达到合约中约定的条件,如作品完成、展览举办等,智能合约就会自动执行相应的条款,如支付报酬、分配收益等。这种创新的合作模式减少了人为干预和信任风险,提高了合作效率,就像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为艺术创作合作模式创新提供了新的途径。
创作平台建设与行业规范制定。为了帮助特殊群体艺术家运用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进行艺术创作,林晓和苏然计划实施一系列创作平台建设与行业规范制定措施。他们将搭建基于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的艺术创作权益保障与合作平台,提供便捷的智能合约创建、管理和执行功能,为艺术家提供创作支持。同时,制定相关的行业规范和标准,明确区块链智能合约在艺术创作领域的应用范围、操作流程和法律责任等,促进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在艺术创作领域的健康发展。此外,还将加强对艺术家的培训和宣传,提高他们对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的认识和应用能力,推动特殊群体艺术创作在权益透明和合作模式创新方面的发展。
通过以上努力,林晓和苏然期望特殊群体艺术家能够在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的保障下,实现艺术创作权益的透明,推动合作模式的创新,营造更加公平、高效的艺术创作环境,为宇宙艺术贡献更多在探索新技术与艺术生态建设方面的佳作,进一步提升特殊群体艺术创作在利用新技术保障创作权益和拓展合作空间方面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