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便归来,平生万事,那堪回首!(3/7)
段,使得公司遭受损失,所以最终该被告人收取回扣的行为被认定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我也分析了这个案件在罪名认定过程中法院的裁决理念,因为在经济往来中违反规定收受回扣归个人所有,本质上是一种职权与利益的交易行为,像案例中的被告人作为高级商品经理,是经办人和主要负责人,其具有选择向哪些供应商采购的职权,其利用职权要求供应商收取货款后按照一定比例返还,为自己谋取本职工作以外的利益,对单位没有造成任何经济上的损失,所以只能认定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你的这个案子,跟这个很像,所以,罪名基本就确定了,这个可以不用再花时间去考虑。”律师说道。
“好的,我明白了。那这个罪名的量刑目前是怎么样的?”宁致远问道。
“简单来讲,就是根据最终认定的金额来,有两档,如果受贿金额数额较大(100万以下),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受贿金额数额巨大(通常指100万元以上),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可以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或全部财产。”律师说道。
“就是20万一年喽相当于,也就是说,如果争取有判缓刑的机会的话,金额就不能超过60万,对吗,因为我听别人说超过三年就没有机会判缓刑了,是这样吗?”宁致远问道。
“理论上可以这么讲,你要是想判缓刑,有两种可能,第一,金额不超过60万;第二,如果金额超过了60万,法律规定了对于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有自首情节的,可以根据其自首的具体情节和法律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律师说道。
“让我思考一下。”宁致远说道。
“我已经帮你分析过了,也是我想要跟你聊的第二点,我详细跟你说下这其中的道理,你自己在心里对标下,已经发生的不可能再回去的事情,你就不要再纠结了,要坦然面对当下所处的情景,这个要你自己心里清楚,我也要提醒你一点,所有的想法我们后面都要有证据支撑的,不是想想的,所以,我们也尽量少做无用功,希望你能听明白我的意思。”律师不紧不慢的说道。
“我能明白,您请说”,宁致远回答道。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