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9章 没有规定说他不能耍你啊(1/3)
开庭时间是四天后,所以周云径直回了律所,算算时间,到时候开了庭刚好可以去听一听吴磊科那边的判决。
接下来安心等着就行,这个案子他可以直接说,肯定能赢。
至于说赵老师会不会被追加为共同被告,这个根本不担心,因为肯定不会。
连带责任这个概念,在我国法学界其实在以前有过很多的争议。
理论上的东西就不说了,一堆的法言法语看着都让人头疼,就说一说诉讼发展过程中实务方面的争议吧。
主要的争议就是,对于连带责任,是要把所有责任人全部都起诉了,还是只起诉一部分就行。
曾经有段时间,在实务中两个观点都有过实行。
也就是说,如果有两人以上承担连带责任的,那你如果只起诉了一个,法官要给你释法然后把另一个人增加为共同被告。
但到了现在观点基本统一,因为《民法典》178条第一款的规定,两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也就是以法律的方式直接解决了这个争议,你可以起诉一个,也可以都起诉,这是你的自由。
在这里,周云的自由就是,他选择起诉苏智峰。
而这样的话,赵老师就不用出庭,周云就可以巧妙避开“同一案件中同时作为原被告代理人”的这个规定。
一个律师肯定不能又做原告代理又做被告代理,那是严重违反律师法的,举报上去了老庄都不一定罩得住。
但是这样就没问题了,赵老师直接都不用出庭,总之,一切都是这么的完美。
而在另一边,苏智峰气愤之下拨通了一个律师朋友的电话,这个朋友就是帮着他想办法设局的那个人。
“喂志向,你在忙不?我这遇到麻烦了!”
电话另一边,京海立山律师事务所,赵志向接通电话道:“咋了这是,又有什么事了?”
苏志峰咬着牙道:“踏马的你不知道,我遇到了个疯子,就那个周云你知道吧!”
赵志向闻言皱起了眉头:“你惹他了?不是你闲着没事干惹他干嘛,谁都知道他那人是个疯子,能不惹就不惹。”
苏志峰都要委屈死了:“大哥,我知道他的啊,我没去惹他,是他踏马太欺负人了知道吧!”
“就我之前买的那个房子不是做了抵押嘛,你知道吧?现在银行准备起诉我了,银行找了周云当律师,结果你知道那周云怎么做的……”
在电话里,苏志峰把之前的情况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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