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唐公李渊变唐王,直接安排隋炀帝杨广退二线(4/6)
!有仁爱之心的人果然有勇气,说的就是这样的人吧!”
姚思廉(557年—637年),字简之,一说名简,字思廉,籍贯吴兴(今浙江湖州)。唐朝初期史学家、散骑常侍、唐初“十八学士”之一。姚思廉自幼受到良好的家学熏陶,跟随父亲姚察学习《汉书》,勤奋好学,对史学有着浓厚的兴趣。其最重要的成就是编纂了《梁书》和《陈书》,这两部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对于研究南朝历史具有重要意义。
姚思廉的史学风格以简洁朴素着称,继承了司马迁及班固的文风与笔法,在南朝诸史中尤为难得。
姚思廉的职业生涯跨越了陈、隋、唐三个朝代,曾任隋朝代王杨侑侍读,唐朝建立后,姚思廉曾任秦王府文学,并在玄武门之变后进任太子洗马,对当时的政治有着深远的影响,成为李世民秦王府文学馆的一员,最终官至散骑常侍。
姚思廉在贞观十一年去世,享年81岁。他去世后,唐太宗深为哀悼,为之废朝一日,赠太常卿,谥号“康”,特许葬于昭陵。
姚思廉含泪拜别小代王后,李渊命人看管好代王杨侑,然后率众进入长乐宫。
为了显示新年代新气象,尽快争取到百姓们的支持,迅速恢复社会的稳定,李渊当即宣布废除隋朝的苛法暴政,并立即制定了约法十二条。
约法十二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废除所过离宫园苑:李渊命令军队不得侵扰百姓的财产,废除经过的离宫园苑,将宫女还其亲属。
不得入村落侵扰:军队屯驻时,不得进入村落侵扰百姓。
不得犯隋七庙:攻打长安时,约定不得侵犯隋朝的宗庙。
不得危害代王及宗室:保护隋朝的代王及宗室,不得对他们造成危害。
杀人者死:规定杀人者处死。
劫盗者死:劫盗行为同样处死。
背军者死:背叛军队的行为处死。
叛者死:叛变的行为处死。
约法十二条极大地缓和了社会矛盾,赢得了人心。同时,李渊下令释放长安城内的所有囚犯,展示新政权的宽容和对司法公正的重视。又命人打开官府粮仓,向饥民发放粮食,缓解饥荒问题。
大政方针实施下去以后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