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决心(2/4)
委员会,重新清查全国土地。对于那些通过不正当手段兼并大量土地的贵族和教会,没收超出一定限额的土地。例如,规定贵族家庭所能拥有的最大土地面积为500英亩(拜占庭时期的土地面积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换算)。然后将没收的土地分配给无地的农民,让他们能够重新建立自己的小农庄。设立土地流转的监管机制,任何土地的买卖和转让都需要经过政府的严格审查,防止贵族利用经济手段进一步掠夺农民的土地。
还可以从土地税收调整方面入手,采用累进制土地税收制度。对于拥有少量土地的农民,降低他们的土地税比例,比如降低到20。而对于拥有大量土地的贵族和教会,适度提高土地税比例,促使他们更有效地利用土地,而不是单纯地进行土地囤积。而在劳动与农民权益方面进行农奴解放与劳动权益保障。逐步解放农奴,给予他们一定的自由身选择权。对于愿意继续为贵族服务的农奴,可以签订雇佣合同,明确规定工作时间、报酬和劳动保护等权益。例如,规定农奴每天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4小时,每周至少有2天的休息时间,报酬以实物或者货币形式按时发放。建立劳动仲裁机构,如果农奴和雇主之间发生劳动纠纷,可以向该机构申诉,由政府官员和地方代表组成的仲裁团队进行公正裁决。制定农业扶持政策。设立农业发展基金,由政府拨款和部分贵族捐赠(可以通过给予捐赠者一定的荣誉或者税收减免来鼓励捐赠)组成。该基金用于向农民提供低息或者无息贷款,帮助他们购买种子、农具和牲畜等生产资料。组织农业技术推广团队,从帝国各地搜集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如灌溉技术、新作物种植技术等,然后到各个村庄进行推广和培训,提高农民的农业生产效率。
在社会阶层沟通与政治参与方面尝试建立阶层对话机制。譬如建立定期的社会阶层对话会议,邀请贵族、教会代表、商人以及农民代表参加。在会议上,各方可以就国家政策、税收、土地等问题进行公开的讨论和协商。农民代表可以在会议上直接表达他们的诉求和困难,而贵族和教会代表也需要倾听并做出回应。设立专门的民意收集机构,定期到各地收集民众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农民群体的声音。然后将这些民意整理汇总后呈递给皇帝和相关的决策部门,以便在制定政策时能够充分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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