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部分的真相(3/3)
副总指挥想了想,对秦文伟问道:“你说的决定,具体是指什么?
我记得陈旅长的信里有说63式107毫米轻型牵引式火箭炮,他说这种火炮,你能提供很多。”
“嗯,这是当然,但是除此之外,请允许我再说明一下,我能提供的武器装备远不止这些,坦克、飞机、这些都在我能力范围之内。
不过我现在暂时没有办法提供,具体的原因我无法直言。
但我可以换个方法来表述。”
秦文伟从怀里掏出一本笔记本,随后打开了上面的一页。
这上面写着一些数字。
苍云岭:22415
俞家岭:25175
52式57毫米无后坐力炮:-500
81-1式自动步枪:-200
81式轻机枪:-500
69式火箭筒:-500
在副总指挥和副参谋长疑惑的目光中,秦文伟缓缓地开口,说出了部分的真相。
“上面的数字,可以认为是我手上的资金,单位是元,而我的资金有多少,和我们八路军击杀的鬼子数量是密切相关的。
八路军任何部队,只要击毙一名普通鬼子步兵,我就可获得1元;击毙一名鬼子小队长,我可获得100元;击毙一名鬼子中队长,我就可获得500元。
以此类推,大队长2000元,联队长10000元、副联队长和联队参谋长5000元。师团长十万元,师团参谋长伍万元等等。
第一组数据,就是在苍云岭上,新一团炮击鬼子坂田联队指挥部,击毙坂田联队长和参谋长、副联队长以及一个大队长。
另外,在这段时间里,八路军还击毙了小队长2人和215个鬼子士兵。所以加起来,是22415元。
第二组数据,就是俞家岭歼灭鬼子联队之后,击毙了鬼子剩下的部队之后,获得的钱。
至于之后的这些52式57毫米无后坐力炮,81-1式自动步枪,81式轻机枪,69式火箭筒这些,那就是我用钱来买东西所消耗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