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郭桓案(3/4)
朝廷用来记账的文字乃是‘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等文字,这些文字固然简单易懂,却也容易遭到篡改。
后来太祖爷将这些文字改成了‘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陌)、仟(阡)等大写,极大程度上规避了记账时篡改内容的情况。”说着朱厚熜利用法力将前后两种文字具现出来,让朱元璋父子能够直观得理解。
朱元璋点了点头后问道:“还有吗?”
朱厚熜笑了笑说道:“当然有,这种方法只能解决极小的一部分问题,若是原本数量就是错的,那么即便使用‘大写’来记账,也是无用。所以朝廷需要一种更加合理的方法来进行账目统计。”
朱标这时有些急切地说道:“嘉靖帝,你就不要打哑谜了,直说吧!”
朱厚熜说道:“我大明朝采用的记账方法都是单式记账法,也就是用流水账的方式记录每一笔收入和支出。”
说话间,朱厚熜用法力把明初使用的记账方法具现出来。
只见账册上密密麻麻地记录着“出、入、余”三项内容以及涉及的人员,不仅仅记录不便,而且每次查询起来也必须从头看开始,若出现错误,很难查出哪里有误。
“而我要说的方法叫做‘复式记账法’,所谓‘复式记账法’就是说每笔账目都至少记录在两个不同的账册当中。
每笔账目的结果至少被记录在一个收入账本和一个支出的账本上。最后对账之下,账目的收支总额必须相等,即“有出必有入,出入必相等”。”
“举个例子:
洪武十七年十月二十日,户部收入粮食10000石
洪武十七年十月二十一日,洪武皇帝下令调拨5000石用作北伐军粮,5000石。
洪武十七年十月二十三日,洪武皇帝下令调拨5000石用作东征军粮,5000石。
那么收入账本上应该记载:
洪武十七年十月二十日,户部收入粮食10000石,结余10000石
支出账本上应该记载:
洪武十七年十月二十一日,太祖爷下令调拨5000石用作北伐军粮,5000石。
洪武十七年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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