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三堂会审——李达康!(上)(3/6)
“李达康…同志!”
“现在由我,代表汉东省纪律监察委员会,向你宣读如下决定。”
“经汉东省纪委研究决定,禀报汉东省委省政府批准同意。”
“组织决定对你采取——双规措施!”
“即根据《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工作检查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
“现要求你在规定的时间、(即994年1月19日起)到规定的地点(即汉东省吕州市金山县城关派出所),就组织调查涉及的问题作出如实说明。”
“李达康同志!”
“我需要告知你的是:在本次调查期间,全程不得擅自离开指定场所,不得与外界联系。”
“同时不得销毁、转移证据,不得干扰证人作证或串供。”
“当然,组织会明确你享有的相关权利。”
“在调查期间,你有权对调查内容进行申辩,但需如实反映情况。”
“我们将依法保障你的饮食、休息、身体健康等基本权利。”
“如果你能够如实交代相关问题、并积极主动配合组织调查,将作为后续处理的重要考量。”
“坦白、主动交代,从轻考量。”
“拒不配合将从严处理。”
“另外我要强调一点,调查期间,需严格遵守纪律,违反规定将承担相应责任。”
“当然,你可通过书面形式提交申辩材料。”
周文正一开口,就已经把整个事件定下了基调。
组织对李达康,不是传统函询,而是——直接双规!
也就是说,已经明确李达康确实存在相关违纪违法情况了,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
当李达康听到自己居然被组织直接采取‘双规措施’处置的那一刻。
他的身体微微一震,脸上满脸的不可置信。
他真的想问一句?
有那么严重吗?!
但很快,他也恢复了平静。
他深吸一口气,缓缓抬起头,看向台上的众人。
“我接受组织的决定。”
“同时,身为一名党员干部…我相信组织会查明真相,还我一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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