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让人敬畏(3/4)
,是纪妃苒的父母,纪锡羽和杜慧琴。
纪锡羽今年也不过四十三岁,也就是说,他比卜应魁小五十岁,基本上,他都能给卜应魁当孙子了。
卜应魁娶的,却是他的女儿。
面对卜家第一豪门的威势,他也没办法,只好装出高兴的样子,笑得比哭都难看。
“行礼!
一拜天地!”
主持人放大了声音,喊了起来,就在这个档口,突然宾客席上,有人站了起来:
“慢着!她是我的小破妞,怎么能嫁给你这老东西?”
站起来的人,不用说,自然是秦锋。
在如此高雅庄重的场合,他的用词那是相当的粗俗。
顿时就是万众瞩目,大家都在窃窃私语。
“这家伙谁啊,太能作死了吧?”
“人家是第一美女,你叫人家小破妞?人家是第一豪门的家主,你叫人家老东西?”
“我好像认识这个狗东西。”
“啊?他不是咱们金陵第一软饭男,吃软饭不手软的秦锋吗?”
“我滴个老天爷,还真是他,他不在唐家啃馍馍,来这里干嘛?”
“就是,谁请他来的啊?”
……
有人捣乱,管事的人连忙围了过去,卜克斋作为长子长孙,他是领头负责秩序的,自然也赶紧跟上。
看到是秦锋,他眼中杀机蓬勃。
之前在宋清芷家,他就吃瘪了,他也没想到,那个尼罗神医竟然那么菜,差点把宋家老爷子给治死。
当时他只好逃之夭夭。
后来打听,秦锋竟然治好了宋老爷子,不用说,是瞎猫碰到了死老鼠。
说起来宋老爷子的病很简单,就是有毒虫为害,奈何,当时就没想起来啊。
“干嘛?干嘛?抢我的妞,你们还有理了是吧?
堂堂第一豪门,我就问,你们讲不讲理?”
见人太多,秦锋嚷嚷起来。
背地里做什么都可以,表面上,卜家自然想给人留下行礼如仪的印象。
卜克斋忍着心头不忿问道:“你凭什么说纪妃苒是你的……你的女人?”
秦锋摇头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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