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好消息和坏消息(2/3)
手上烫出泡来,也得紧紧攥住了光盘不能撒手。
梁惟石在宾馆住了一宿,第二天上午返回十里乡,立刻召开了党政班子会议。
在会上,他首先对副书记董志达和副乡长郝文印提出了批评。
董志达和郝文印十分诚恳地做了检讨,并表示以后一定引以为戒。
之后,梁惟石安排了三项任务。
一是吩咐副乡长郝文印要时刻跟进郝大庆案的进展情况;二是吩咐党办主任冯木生提前做好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准备;三是吩咐副书记董志达联系郝家村村支书郝洪胜,动员组织村民联名为郝大庆请愿。
面对这样周全的安排,班子成员纷纷点头称赞,直呼乡长英明。
梁惟石很清楚,想要争取正当防卫、无罪释放的结果,不是那么容易的,必须得结合乡政府、法律和人民群众三方面的力量,给太和县公安局施加压力。或者说,是给太和县创造出‘认定为正当防卫’的充分条件。
而另一边。
太和县公安局经过对郝大庆和谢萍的审问,对郝富强、郝来芳的询问,已经将此案的来龙去脉梳理的差不多了。
接着便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谢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不要看谢萍一方四死一伤,但这并不能掩盖其强闯民宅,侵害郝富强和郝来芳的犯罪事实,因此这个处置合法合规毫无争议。
让太和县公安局内部有争议,或者说难以界定的,是造成四死一伤严重后果的郝大庆。
根据刑法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而郝大庆面对着人数众多手持凶器且正在行凶的歹徒,被迫采取反击,是再正当不过的防卫行为,完全符合上述规定。
说句实话,如果最终死亡的人数不是四人,而一人或两人,县公安局都不至于这么为难。
但恰恰是四死一伤的严重后果,让县公安局不敢轻易做出正当防卫的认定。
会议室里,局长陆明宜皱着眉头,看着班子成员各抒己见。
有赞成正当防卫的,有支持防卫过当的,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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