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章 对此提醒(2/4)
在统一六国之前,东方各诸侯国内随着商贸繁荣兴起一批新兴工商业城市。
例如燕国地区的涿、蓟,赵国范围内的邯郸等;魏国的温、轵,韩国的荥阳,齐国临淄,楚国宛丘以及郑国阳翟等等,都成为当时闻名遐迩的大都会。
而这些城市的繁华与昌盛,并未影响秦国本土的经济增长和发展轨迹。
针对抑制商业发展,太子刚刚征收了一种被称为&34;算赋&34;的人头税,主要用于补充财政支出。
这一税法最早由商君推行改革时制定。
秦律明确规定,凡处于15至56岁年龄区间且不必参与军事活动或者劳役者——比如女性,手艺人及商人需缴纳此类税收。
每年每人均须交一‘算’,每一算等值十二十个铜钱,专用于采购武器及其他军事装备之需。
并且特别指出:家中兄弟两人及以上未独立门户分户者需额外增加算赋缴纳数额;从事商贾之人以及奴隶均需双倍缴纳该类税收,前者意图打击商业领域过分扩展,后者则是防止私人养蓄过多奴婢。
同时明确规定算赋必须以秦国流通的特定货币进行缴纳以确保其货币使用价值。
蓝田工业试验田即由此部分筹集资金建成。
按照规划设想,通过这种形式实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理念——这里主要冶炼生产铁制农用工具如犁铧之类的器具。
在实际执行当中,铁质农具归属地方府衙管控,在农业生产季节借用给当地居民使用,并不因损耗严重追加额外罚金处罚。
鉴于以上情况包括国有土地政策以及官营经济体系主导地位,还有产品质量保障责任制加上明确细致劳动生产组织结构共同营造出一个非常特殊的经济运行形态让人联想到历史时期的某种集体化管理方式。
这一切都强化他关于利用大秦现有条件下进行现代化产业升级的想法可能性。
尽管遭到若干资深朝廷官员强烈反对但最终坚持自己观点实施隶臣优惠条件方案。
这是因为要积累足够经验和专业技术工人以便在未来其它地区开展大规模项目扩展奠定基础。
作为回应对抗手法,右丞相以身患疾病名义回避工作转嫁更多职责到新的行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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